监理工程师及质量工程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人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停工整顿,同时课以1000元~20000元的违约金。
五、隧道工程
(一)隧道施工中承包人应加强监控量测,监控量测应达到指导施工、确保安全、为确定支护参数服务的目的。监控量测发现问题应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态发展,若监控量测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由进行监控的单位自负,并课以10000元/次的违约金。
(二)隧道开挖应采用“短进尺、少扰动、早喷锚、紧封闭”的原则,开挖及支护严格按技术规范504.06条规定进行控制,避免造成坍塌。若延误支护或初期支护超过规定的距离,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负,并课以10000元的违约金。
(三)隧道开挖应满足隧道净空及衬砌厚度的要求,控制超挖,严禁欠挖,不许有超限突石。一经发现,课以1000元~10000元的违约金,并要求处理合格。
(四)隧道拱墙范围内的超挖,要求用与拱圈同级强度的砼一次回填密实,衬砌背后的支撑块或其它杂物应清除干净,并按要求填塞紧密,否则,对承包人课以10000元的违约金。
(五)衬砌砼强度应满足设计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否则,除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外,并课以承包人10000元的违约金。
(六)隧道施工所需材料,应按照规范规定严把材质关,如有违反,按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不按照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一经查实,违约处理。锚杆少打或锚杆长度不够,每根课以违约金500元。格栅拱架(或钢拱架)每少安一榀课以违约金5000元;间距超过设计,在允许误差以外,每超过1厘米课以违约金500元。小导管、大管棚每少打一根(或长度不够)分别课以违约金2000元~5000元。其它偷工减料现象可根据具体情况课以500元~2000元违约金。格栅拱架不垂直课以违约金500元/榀,并需按要求处理至监理工程师认可为止。
(八)隧道洞身施工完毕后,不得出现渗水、漏水现象,如出现以上问题,除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补救外,课以5000元/处的违约金。
六、特殊路基工程
(一)无论何种处治工程,承包人必须按设计图纸及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否则,对承包人给予停工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则调整工程任务、撤换施工队伍,同时课以所偷工减料的单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
(二)对于高填、深挖地段或路线经过不良地质地段,承包人应加大对开工前地质水文条件调查的工作力度,设立符合要求的观测点(网),施工中随时跟踪监测地质水文条件的变化,发现病害立即通报。若调查、落实工作不力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
6
谎报或拖延报告,除给予承包人课以警告、整改、通报批评处理外,同时课以5000元~20000元违约金。
(三)对发现病害工程的地段,承包人应加强现场管理,杜绝一切不当的施工行为(如滑坍体停放大型机械、横向弃土等),否则,每次课以10000元的违约金。若因管理不当,使工程病害加剧和扩大,其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四)水在工程病害中的作用极具破坏性,除了严格按照设计或处治方案上综合考虑的治水措施完成并保证排水畅通外,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采取如挖临时排、截水沟等有效措施保证工程现场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若有违反,除限期要求改正外,课以1000元—5000元/处违约金,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费修复或补救。(本条也适用于除特殊路基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
(五)工程病害的处治时限性十分重要,要求工程处治措施及时、准确,这不仅关系进度问题也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及投资控制问题,所以施工应全面、有序的进行处治。若因承包人组织不力,而延误了工期,除要求限期改进外并课以10000元违约金。若造成了更大的质量隐患,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六)因病害处治工程的特殊性,故承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施工后应对按规定设置的有效观测点(网)准确地进行定期观测(如软基处治地面沉降量等指标),并负责完成观测资料的管理报备。若未按要求设置观测点,除应限期改正外,每处课以5000元的违约金;若施工记录或观测资料不符合要求,则每处每次课以1000元的违约金,并勒令限期改正。
第三节 工程计量及变更违约处理
第十八条 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计量人员要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对每一个数据认真进行核对,如实申报、签认工程数量。对“重报、多报、虚报”工程数量的承包人,按多出部分工程价款的2倍课以违约金,对不认真核实即签认《中间计量表》的监理人员,课以500元~2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对监理单位按照承包人受处违约金的10%给予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承包人给予通报批评、停工整改,甚至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如发现承包人对所报变更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除扣除虚假的工程费用外,并课以虚假工程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的工程变更有弄虚作假行为,每发现一次视其金额大小对监理单位课以1000元~10000元的违约金,并对所有签认人课以200元~800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 如果承包人与监理人员相互串通,以申报签批变更设计为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由承包人承担其申报变更金额2倍的违约金,由监理单位承担其签批变更
7
设计金额50%的违约金,业主同时将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履约评价报交通厅备案。对情节严重,给业主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业主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请诉讼。
第四节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 承包人得到工程支付资金后要及时支付有关人员应得的费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施工人员基本生活费、工程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足额支付,严禁克扣工程款,特别是民工款。如果承包人克扣上述款项,造成民工上访、上告,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指挥部将采取适当方式代承包人支付,并对承包人课以5~10万元/次的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 承包人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指挥部将定期跟踪承包人资金使用情况,一旦发现承包人将指挥部支付的工程资金挪用于本工程建设范围外的用途,指挥部将对承包人收取挪用数额10%~30%的违约金,同时责令追回挪用款项后才能拨款。
第二十三条 承包人应建立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对财务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对挪用工程资金,将工程资金公款私存、私自转借等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节 工程进度的违约处理
第二十四条 承包人必须认真、严谨、科学地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课以违约金10000元/次,上报时间延迟课以违约金500元/天。
第二十五条 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进度月报表》,上报时间延迟违课以约金1000元/天。
第二十六条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连续两个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时完成,视具体情况课以10000~50000元/次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如果承包人因资金不足,管理混乱等自身因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监理工程师应发出书面警告,并召开现场会,提出整改措施。承包人应加大人力、物力、设备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并作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供监理工程师检查落实。如多次整改仍无效果,指挥部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若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指挥部将采取措施压缩承包人的工程规模,甚至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良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8
第六节 工程安全生产的违约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并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若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完整,除限期补充、完善外,并课以承包单位1万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指挥部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按百分比进行检查考评(评分办法详见《四川广巴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评分不及格的施工单位按如下规定课以第一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相应的违约金:
一、第一责任人
(一)得分在51—59分的施工单位,课以第一责任人3000元/次的违约金。 (二)得分在41—50分的施工单位,课以第一责任人4000元/次的违约金。 (三)得分在40分以下的施工单位,课以第一责任人5000元/次的违约金。 二、经检查,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课以责任单位2000元/次的违约金;对现场已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或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则课以责任单位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对恶劣的劳动条件长期不加以改善的,则视情节对责任单位课以5000—20000元/次的违约金。
三、不遵守国家和指挥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课以责任单位10000—30000元/次,直接负责人2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对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课以责任单位30000—80000元/次,直接责任人10000—20000元元/次,主管领导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工整顿。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的,则课以责任单位10000—20000元/次,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特种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的,则课以施工单位1000元/人的违约金,并责令更换无证人员。
六、职工(劳务工)有如下情况之一的,课以违约金100—2000元/人·次。 (一)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者。 (二)不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擅离职守者。 (三)违反劳动纪律,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者。 (四)发现事故隐患苗头,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者。
(五)发生事故隐患不报告,或隐瞒事故真相,或未保护好事故现场者。 (六)采购安全生产用品不符合使用质量要求者。
9
(七)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全会议内容不作及时传达落实,造成安全生产工作脱节者。
(八)无证驾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机车者。 (九)爆破作业炮工不坚持“七不放,八不准”者。
(十)在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禁火地点吸烟或动用明火者。 (十一) 防火、防盗配套设施缺、损的; (十二) 未配带安全防护器具者。
七、经检查评比,安全工作合格单位给予预支付本阶段安全措施费;被执行一票否决的承包人,本阶段安全措施费暂不预支付。
八、对不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管理程序规定建库、审批、购买、运输、储存的,签领手续不全、登记不清、爆破物品帐物不符或违规实施爆破作业的,私购、私藏爆破物品的课以承包人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对工地临时存货无人看守及违规操作或使用不当的,则课以承包人5000元/次的违约金。
九、如爆破物品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或者其它事故的,指挥部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课以5~10万元的违约金,并对项目经理和直接责任人分别课以5000元/人的违约金。
十、禁止使用童工,如发现使用,则课以每人每次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禁止使用聋、瞎等不能适应工地安全生产环境的民工,如发现使用,则课以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并责令承包人限期辞退上述人员。
十一、发现打架、闹事、偷盗、吸毒的人员,则课以承包人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十二、不按安全保通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的施工单位,一经查实,课以5000元/次违约金,并限期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十三、施工现场、交叉路口、干扰路段、危险路段安全标志缺、损的,课以承包人2000元/处的违约金。
十四、保通责任路段如因泼洒、污染路面、堵塞侧沟,除责令及时清除外,并课以100元/㎡的违约金;未经批准乱开道口,课以2000元/处的违约金;施工路段因管理不善导致交通事故,除赔偿损失外,并课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
十五、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导致保通路段堵车1小时以上的,课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
十六、未按规定办理外用工暂住手续及统计造册上报的,课以承包人2000元/次的违约金。
十七、社会治安管理不力,造成治安事件(事故)的,课以承包人10000元/次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