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单,设计人员签字认可,严禁擅自修改设计。 四、安装与土建施工配合
1)安装施工指定1-2名专业施工人员负责与土建施工负责人协商。 1) 协调的重要的工作内容; 2) 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
3) 重要工程与土建工程的衔接配合;
4) 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平面位置、标高相互矛盾时要及时处
理;
安装工序与土建工序发生矛盾时要及时处理。 五、 与其它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
提供到指定的临时施工电源、临时施工水源、临时设施、临时仓库、现场堆放场所;提供施工中需要的管材、加料、垂直运输;提供施工的标高、轴线。定期召开碰头会。现场协调解决与施工有关事宜。接收及维护现有其他独立承包人施工之地及其他的临时设施 六、协调方式
(一)按总进度计划制定的质量控制节点,组织双方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情况,制定、修正、调整下一节点的实施要求。
(二)在土建和安装部分设置一名兼职联络员负责向对方通报工程进展情况以及相互商议下一步工作的配合情况(如预留、预埋、孔洞等)。同时对现场每一员工均应作好成品保护教育,以保证产品质量。
(三)项目经理部将会同业主方代表定期(半月)或不定期组织对工程质量、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状况、工程档案资料、原材料等进行检查,制定必要的奖罚制度,奖优罚劣,直至合同中断为止。
(四)相互提供通报各家施工进度安排,总计划、月计划,相互通气,了解、调整。主体工程各分包以总包土建工程进度计划为准,各家协调配合,收尾工程以安装修饰工期计划为准,土建积极配合。
(五)每周定期召开现场协调碰头会,解决协调各家在施工中出现的矛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