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操作规程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1
矿井地质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矿井地质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第2条 矿井地质试验的仪表和器具,实行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第3条 矿井地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必须按《矿井地质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和规定进行操作。
二、矿井地质观测
第4条 观测前,地质工作人员要根据工作面的位臵、推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地质观测方法。
第5条 地质工作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如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钉子、线绳等。
第6条 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臵和观测者的姓名。
第7条 现场的观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中所规定的符号。 第8条 每次现场观测不得少于2人。对观测结果需进行复查、核实。 (一)沉积岩的观测与描述
第9条 积岩的观测描述内容和要求:
1.要正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并指出其色度的深浅。描述时要把主要颜色放在后面,次要颜色放在前面。如深紫红色、浅黄绿色等。
2.要逐一观察沉积岩碎屑的矿物成分及含量。当某一矿物成分含量达25%以上时,要对其进行详细描述,并参加岩石的命名。
3.要观察、描述沉积岩碎屑的粒度大小,并按岩石粒度分级标准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则进行岩石命名。碎屑粒度含量达50%以上者构成基本名称;粒度含量为50%--25%者,以\质\表示;粒度含量为2.%--5%者,以\含\表示;含量少于5%则不参与命名。如含粉砂细砂岩,砂质泥岩等。
4.对于中砂粒级以上的碎屑岩要观察、描述碎屑颗粒的滚圆度和分选性。 5.要观察、鉴定胶结物的成分,描述其胶结状态、类型。
2
6.要描述沉积岩的层理类型。区分水平、斜交、交错、波状、透镜状层理类型。岩层的厚度(层系的厚度)要按三类观察记录:厚层(2.0--0.5米);中厚层(0.5--0.1米);薄层(0.1--0.01米)。对于岩石中的结核,要观察、描述其形态大小和成分。
7.要尽可能地鉴定化石的种属,重点观察、描述其特点、数量、大小及产状。
8.用锤击法或用小刀、指甲刻划来确定岩石的普氏硬度(以岩石强度分级表进行比较,指甲硬度2.0--2.5;小刀硬度:5.0--5.5).并描述其断口形状和条痕色调。
9.观察、描述岩石的吸水性(遇水变软或膨胀)等物理性质。 第10条沉积岩的观测方法及注意事项:
1.观测描述工作必须随着井巷工程的掘进及时进行,并须敲开岩石,观测描述其新鲜断面。
2.观察描述岩石颜色和条痕时要在统一的自然光线和岩石湿度下进行。 3.在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察、描述;若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行鉴定。例如可用浓度为5%的稀盐酸试剂滴在岩石标本上,若发生气泡,即可确定碳酸盐成分的存在。
4.靠近露头受风化影响的岩石应沿其倾向每隔10米选一个点观测描述。 5.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岩石作为标本,放在标本箱内妥善保存。标本上要贴标签,注明岩石名称、标本的形状特征、取样地点、层位及取样时间。
(二)火成岩的观测与描述
第11条含煤岩系中的火成岩应进行以下观测描述: 1.颜色、结晶程度及矿物成分,并确定火成岩的名称。 2.侵入体的位臵、产状、宽度及其形态。 3.侵入体周围的煤层变质范围及其变质程度。 4.观察火成岩的内生节理及含水性。 (三)煤层的观测与描述
第12条井筒、石门等穿层巷道所揭露的煤层,均应按《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进行观测、描述。
3
第13条沿煤层掘进的巷道(包括工作面切眼),其煤层观测点的间距,根据煤层的稳定程度分别为:稳定煤层50--100米;较稳定煤层25--50米;不稳定煤层)10--25米;极不稳定煤层小于10米。
第14条稳定和较稳定煤层,两观测点的煤厚之差大于0.25米或倾角之差大于5度时,在两测点问必须增加一个观测点。
第15条两观测点间有构造时,必须测量其产状,并绘制素描图。
第16条各煤层观测点的描述内容包括煤岩特征、煤层结构、煤层厚度、煤层顶底板岩性、煤质、煤层含水性等。
第17条当煤层变薄、分叉时,应着重观测煤层的结构、厚度及煤岩层的接触关系和煤层顶底板的变化情况。
第18条当煤层受古河床冲刷时,应着重观测冲刷带的延展方向、岩性、宽度、深度以及煤厚和煤质,并采取走向标本。
第19条当煤层受裙皱、断层、岩浆侵入及喀斯特陷落破坏,并引起煤厚变化时,应着重观察煤质、煤岩层接触关系、煤层结构及煤厚。
第20条煤岩特征的观测、描述应包括煤的光泽、颜色、断口、硬度、脆韧性、内生裂隙数量及发育特征,以及宏观煤岩组分、煤的碎裂特征、煤的名称等。
第21条煤层结构的观测应包括煤层的各个分层和夹矸的层数、厚度、稳定性,夹奸的形态、岩性特征及其接触情况。对复杂结构的煤层,对各煤分层和厚度大于0.05米的较稳定的夹矸,均应进行分层丈量。
第22条煤层厚度观测应遵守的规定:
1.直接丈量煤层的真厚度。在不能直接丈量真厚度时,可丈量煤层的伪厚,再换算成真厚度。观测精度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对于分层开采的厚煤层,在回采第一分层时必须探煤厚:对于分层开采的特厚煤层,在回采倒数第二分层时必须探煤厚(如使用煤厚探测仪,应在第一个分层时探测煤厚;用煤电钻探煤厚时,钻杆应垂直于煤层底板)。
第23条煤层顶底板的观测内容:
1.煤层顶底板的岩性、厚度及与煤层的接触关系,顶板裂隙的发育程度以及岩石的坚硬程度等,并需绘制小柱状图。
2.伪顶、直接顶的岩性如有变化或不稳定时,需观测其厚度变化范围和尖灭点的位臵。
4
第24条煤质观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的变质程度,灰分的变化,有无\构造煤\以及后生变化对煤质的影响等。
第25条煤层含水性的观测内容主要是煤层的出水情况。一般分干燥、潮湿、滴水、淋水、涌水等。
(四)煤岩层产状的测量
第26条顺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测量 1.煤层顶板较平整时的操作程序:
(1)用半圆仪的直边在顶板层面上移动找平; (2)沿直边方向划一条线段;
(3)用矿灯照此线段,在罗盘保持水平的条件下转动罗盘,使罗盘玻璃镜中的长线与走向线在镜中重合;
(4)读出磁针所指的方位刻度值即为煤层走向方位角; (5)将半圆仪直边贴在层面上,垂直走向即可测出煤层倾角; (6)顺倾斜方向可用罗盘测出煤层倾向; (7)用产状符号在草图上标定煤层的倾斜方向。
2.煤层顶板不平整时,可在上、下帮的稳定夹研或底板面上挂半圆仪拉线,找出最大倾角,并用罗盘测出其倾向,利用走向与倾向的夹角为90度的关系.求出煤层走向。
3.当巷道内的金属支架、铁轨、电缆对罗盘有干扰时,不得使用罗盘。煤岩层产状可采用几何丈量法求得。
第27条 穿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测量 1.一般穿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测量:
(1)在巷道两帮选同一层面,用绳挂半圆仪并拉平; (2)用罗盘测出煤层走向;
(3)在与走向垂直的层面上.用半圆仪测出倾角; (4)按走向与倾向的夹角90度的关系,求出倾向。
2.在与岩层走向夹角较小的巷道中观测产状时,可在巷道中间测得两组视倾向、视倾角.也可以在掘进工作面及一帮分别测得视倾角,用作图法间接求出产状。
(五)褶曲的观测、描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