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下套管前和终孔后。
第66条 每个班必须填写小班班报,包括作业时间、钻程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原始记录.记录员要经过专门培训,记录要真实反映生产情况,做到全面、准确、详细和整洁。必须使用钢笔填写,不得追记、涂改或写画与生产无关的内容。各种原始报表,需经班长、机长、钻探记录员、地质编录员;检查、校对,并签名盖章。终孔后汇订成册归档。
第67条 小班记录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做到作业时间与内容分别记录。 八、钻孔封孔
第68条 终孔电测前应进行冲孔,并向测井人员介绍孔内情况。 第69条根据钻孔封闭设计书进行封孔,封孔前应冲洗钻孔。
第70条封孔时,应将钻具下到距离封闭层位下部2--3米处。用泵灌注砂浆,应采用边灌边提升钻具的方法进行,但钻具下端不得提离砂浆面。
第71条砂浆灌注完毕后,应泵入定量清水,把泥浆泵体中和钻具中的砂浆全部冲出。
九、孔内事故的预防
第72条严格执行钻具检查制度,做到钻具三不下:
1.钻具磨损超过规定不下(直径63.5毫米钻杆磨损不得超过3.5毫米;直径50毫米钻杆磨损不得超过3毫米;直径42毫米钻杆磨损不得超过2.5毫米;岩心管壁厚磨损不得超过1/5。
2开接手及其连接部分丝扣不在中心线上,丝扣不合格不。
3钻杆严重弯曲不下(直径吨米钻杆每米弯曲不得超过3毫米$岩心管每米弯曲不得超过2毫米)。
第73条 在水平孔钻进中,起下钻具必须单根拧卸,不准二根以上同时卸。 第74条封孔下木塞时,不准用异径接头直接下压木)塞,以防超过木塞而卡住钻具。
十、孔内事故处理:
第75条 孔内事故发生后,司钻人员必须认真丈量机上余尺,详细分析和记录孔内情况,并将事故情况向机长汇报,待方案确定后方可处理。处理事故过程中,班长必须亲自操作,并做到\三清、两慎、一勤、一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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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事故深度要清;孔内钻具要清(规格、种类、数量)f事故部位和孔壁的稳固程度要清。
二慎:慎重决定事故的处理方法;慎重选择打捞工具。〃 二勤:勤召开研究会,分析事故变化情况。 一稳:升降钻具要稳。
第76条 在处理孔内事故前,应认真检查钻机、天轮及提升系统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处理解决。
第77条 处理孔内钻具时,遇到万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使用安全接头。 1.钻具丝扣过紧。 2.钻具多头\插蜡\。
3.反钻具接近钻链或粗径钻具。 4.钻孔冲洗液中的岩粉发生沉淀。
第78条 矢锥下到一定深度与断在孔内的钻具接触后,应先用钳子慢慢转动钻具,如上部钻具过重,应当减压上扣。在处理过程中应送水循环,提升钻具前,应先稍提一下,检查丝扣是否拧紧,提升钻具时要稳,避免撞击震动以防钻具脱落。
第79条 在处理钻具折断事故、跑钻事故时,所下矢锥在对上钻具后应立即提钻,严禁带锥钻进或套取岩心蝇。
第80条 孔内发生卡钻时?不准超负荷强行扭转钻具,也不准超负荷强行提拔。
第81条 利用液压油缸顶拔钻具时,不准同时用卷扬机提拉。
第82条 在处理孔内时应有钊町叫记录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性质,处理的方法和步骤,所用的工具、钻具组配及数量,以及处理的时间,和效果,并画出孔内事故示意图。
十一、起下套管
第83条 下套管前须详细检查套管、接头质量和丝扣,不合格者不准使用。事先配好长度并详细记录在班报表内,准备好下套管所用的用具,,如麻棉线、丝扣油、套管夹模和卡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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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条 为使套管容易起拔,套管下入前必须先用浓泥浆或锯末、石墨泥浆注满钻孔,套管底端应下入粘土捣实封闭;套管外壁应涂抹黄油,其上端必须严密封闭,并用套管夹板夹住。
第85条 下套管遇阻时,禁止猛蹬套管。
第86条 在套管区段内,提升钻具要稳,减少对套管的撞击,防止提钻时带出套管。
第87条 起套管时,严禁超负荷起拔,以防套管拉断,-可分段切害。套管,分段起拔。 十二、泥浆的使用
第88条 根据施工钻孔设计要求需要使用泥浆,而巷道内又有条件布设泥浆循环系统时,必须使用泥浆。
第89条 每班至少测定一次泥浆性能,并记录泥浆的相对密度、含砂量、粘度等所测试的数据。不准随便向调整好的泥浆中加清水。
第90条 必须及时清除泥浆中的岩粉,并将其装入矿车及时运走:水源池内要确保无杂物,沉淀池沉积物不得超过其容积的1/5,并要严防巷道淋水或采区积水进入泥浆循环系统。
第91条 调整孔内泥浆,严禁在回次末进行,以防岩粉沉淀或提钻时喷浆、塌孔。
十三、堵漏
第92条钻进中发现冲洗液漏失影响正常钻进时J应准确弄清漏失层位和具体情况,以采用不同的冲洗液进行处理。 十四、全液压钻机的安装与操作
第93条 首先擦洗油管接头,然后按照油管连接示意 图,连接所有的油管。连接时不得将脏物混进液压系统内,油 管必须排列整齐。
第94条开机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检查油箱是否加足液压油。
2.检查钻机各部紧固件是否松动,主机安装是否牢固。 3.检查各油管连接是否正确无误,安放是否妥当。 4.检查各操作手把和手轮是否放臵正确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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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接通电源,观察点动试转电动机转向是否符合油泵要求(注意,在油管未连接完,不得点动试转)。
6.在各需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 第95条电动机启动后,应做以下检查: 1.观察油泵运转是否正常。 2.检查各部件有无漏油。
3.检查回转器运转是否正常、平稳。
4.检查卡盘和夹持器开合是否灵活,动作是否准确。
第96条 升降钻具时,司钻人员要精力集中,操作手把位臵要准确到位,严防误操作。
第97条 钻进时要由司钻操作,其它人不得随意扳动操作手把和手轮。司钻不得远离操纵台,钻进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观察各压力表的压力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98条 操作中应特别注意: 1.不允许电动机反转。
2.孔内有钻具时,除按规定程序卸钻杆外,绝不允许回转器反转。 3.停止钻进时,要及时打开截止阀使夹持器夹住钻杆,防止跑钻。 4.机械拧、卸钻杆时,为保护钻杆丝扣、卡盘和夹持器,不得夹住钻杆丝扣部分。、
5.液压系统的油温过高(一般规定不得大于55℃)时,应立即接通冷却水。 6.升降钻具时,夹持器如不能完全打开,则应检修夹持器,不许调整系统安全阀,防止钻具震掉岩心。
十五、钻机的维护保第99条使用中的维护保养应做好以下几点: 1.必须使用液压油,不得使用其它油代用,以免影响液压原件的寿命。 2.在井下不许打开油箱和随便拆卸液压元件,以免混入脏物。 3.必须经空气滤清器处加油。
4.定期检查液压油的污染和老化程度,超过规定应及时更换。
5.机身导轨表面、应在每次起下钻前加注润滑油。夹持器滑座部位也应经常加注润滑油。
6.有链传动机构的,每小班均应在链轮、链条处加注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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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探放水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井下探放水必须具备钻探技术基本知识,或经专门技术培训,经过考核,并有合格证,方许上岗操作。
第2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下井须知,在有水与瓦斯突出威胁的矿区,必须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
第3条 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了解该工程设计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一台钻机组人员的配臵不得少于3人。
二、探放水设备安装
第4条 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钻机安装前要清除浮煤、研石,整平底板,设臵地梁木,选择适当位臵安放钻机。
2.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臵,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打上立柱。
3.垂向钻孔需挑顶作钻窝,安装天轮时应设臵安全挡板。
4.钻机立袖、天轮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一条中公线上,}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一致。
第5条 井下钻场应保持整洁,钻杆用木架要垫起、,排放整齐。 第6条 井下钻场必须具备的安全设施及条件:
1.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 2.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 3.放水前要疏通事先挖好的水沟。 4.探水人员应备有自救器。
5.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的支架、顶板、工作面及两帮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第7条 设备拆卸与运输中必须做到:
1.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准超高或超长。拆下的螺钉等零件,要用有盖的木箱或铁箱装好。易于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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