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高铁接触网维护技术标准
第32条 接触网系统整体技术标准 1.接触网系统满足设计的速度目标值。 2. 接触网应满足系统载流量的需要。
3. 接触网在自然环境中应满足可靠性、安全性的要求,有足够的机械、电气强度和安全性能。任何条件下安全系数至少满足《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
第33条 受电弓动态包络线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影响受电弓运行。动态包络线是指运行中的受电弓在最大抬升及摆动时可能达到的最大轮廓线。受电弓动态包络线应符合下列规定:受电弓动态抬升量150mm?(线岔200mm),左右摆动量直线区段为250mm,曲线区段为350mm。受电弓动态包络线示意图见附件6。
第34条 客运专线接触网锚段关节式分相应满足双列重联(动车或机车)受电弓安全运行。当列车采用多弓运行方式时,必须按照受电弓准入制度进行安全校核,若多弓用高压母线联接方式,应保证两最远端受电弓之间的距离小于分相无电区长度;如果多弓采用高压母线不连接方式,应保证任意两个受电弓之间的距离小于无电区或大于中性段长度。
第35条 接触悬挂弹性
1.悬挂点与跨中弹性非均匀度应小于8%。
2. 弹性均匀度检测应利用接触网检测车或人工用弹簧秤以100N上抬力进行静态弹性检测,即进行悬挂点与跨距中部弹性非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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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度检测,记录数据进行计算。测量点为跨中、悬挂点、中心锚结线夹、电连接线夹处,逐点测量。
第36条 接触线维护技术标准
1. 接触线平直度。用塞尺检查接触线与检测尺之间的间隙,其间隙不得大于0.1mm/m。
2.接触线磨耗和损伤后不能满足规定的机械强度安全系数或不能满足该线通过的最大电流时(≧20%),则应更换。接触线不允许有接头。
3.接触线的张力和弛度
标准值:符合安装曲线的规定。
安全值:半补偿链形悬挂和简单悬挂弛度允许误差为15%;全补偿链形悬挂弛度允许误差为10%。弛度误差不足15mm者按15mm掌握。
限界值:同安全运行值。
4.接触线之字值、拉出值(含最大风偏时跨中偏移值) 标准值:设计值。 安全值:设计值±30mm。 限界值:同安全值。 5. 接触线高度
接触线高度符合设计规定(误差?30mm);两个相邻悬挂点和吊弦的最大高度差为10mm(两者同时满足)。
标准值:设计值。 安全值:标准值±30mm。
限界值:小于6500mm;任何情况下不低于该区段允许的最低值。
6. 接触线坡度(工作支) 标准值:坡度变化率不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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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值:同标准值。 限界值:同安全值。
定位点两侧第一根吊弦处接触线高度应相等,相对该定位点的接触线高度允许误差±10mm,但不得出现V字型。
7.接触线偏角(水平面内改变方向) 标准值:≤4°。 安全值:≤6°。 限界值:同安全值。 第37条 承力索维护技术标准 1. 承力索位置
标准值:半斜链型悬挂,直线区段位于线路中心的正上方;直链型悬挂,位于接触线正上方。曲线区段承力索与接触线之间的连线垂直于轨面连线。
安全值:直线区段允许误差150mm;曲线区段允许向曲线内侧偏移100mm。
限界值:标准值±200mm。 2.承力索磨耗及损伤程度
承力索磨耗和损伤后不能满足该线通过的最大电流时,若系局部磨耗和损伤,可以加电气补强线,若系普遍磨耗和损伤则应更换;承力索磨耗和损伤后不能满足规定的机械强度安全系数时,若系局部磨耗和损伤,可以加补强线或切除损坏部分重新接续,若系普遍磨耗和损伤则应更换; 一个锚段内承力索接头、补强和断股的总数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不包括分段、分相及下锚接头)
项目 运行速 度km/h V≤120 120 安全值 锚段长度在锚段长度在800m以上 限界值 锚段长度在锚段长度在标准值 800m及以下 0 0 4 3 800m及以下 800m以上 5 4 4 3 5 4 22 V >160 0 2 4 2 4 接头距悬挂点应不小于2m,同一跨距内不允许有两个接头。 3. 螺栓紧固力矩 各部位螺栓紧固符合零部件规定要求。 第38条 整体吊弦维护技术标准 1.吊弦偏移. 吊弦预制长度应与计算长度相等,误差应不大于±1.5mm。吊弦的长度要能适应在极限温度范围内接触线的伸缩和弛度的变化。接触线与承力索同材质时,吊弦在任何情况下均处于铅垂状态。 标准值:在无偏移温度时处于铅垂状态。 安全值:在极限温度时,顺线路方向的偏移值不得大于吊弦长度的1/3。 限界值:同安全运行值。 2.吊弦状态 ○1吊弦的长度要能适应在极限温度范围内接触线的伸缩和弛度的变化,否则应采用滑动吊弦。 ○2整体吊弦:吊弦预制长度应与计算长度相等,误差应不大于±2mm。吊弦截面损耗不得超过20%。 3.吊弦线夹状态 吊弦线夹在直线处应保持铅垂状态,曲线处应与接触线的倾斜度一致。 4.载流环 吊弦载流环与接触线夹角不得小于30°。 5.吊弦间距 标准值:设计值。 安全值:≤10m。 限界值:≤12m。 6.相邻吊弦高差 标准值:相邻吊弦高差≤10mm。 23 安全值:同标准值。 限界值:同安全运行值。 7.螺栓紧固力矩 各部位螺栓紧固符合零部件规定要求。 第39条 弹性吊索维护技术标准 1. 弹性吊索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悬挂点两端长度相等,允许偏差为±20mm。 2.弹性吊索线夹处回头外露为20mm,允许偏差为±5mm。 3.跨距小于44m时,可不安装弹性吊索。弹性吊索及吊弦的布置: 跨距 36m≤a≤44m 44m≤a≤55m 55m≤a≤60m 弹性吊索长度 --- 14m 18m 弹性吊弦距 定位点距离 --- 4m 5m 4.弹性吊索工作张力3.5kN,允许偏差为±50N。 5.弹性吊索张力调整时应在下锚侧加挂专用张力装置,松开弹性吊索线夹螺母,将弹性吊索张力调整到设计值。调整弹性吊索时,半个锚段内只能有一组人员进行作业,避免交叉作业影响调整精度。 6.跨中第一吊弦与相邻弹性吊索吊弦的高度差必须小于10mm。弹性吊索吊弦与定位线夹高度差为零。 7.各部位螺栓紧固符合零部件规定要求 第40条 软横跨维护技术标准 1.横向承力索、上、下部固定绳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