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合同模板(4)

2019-04-13 22:18

南京本正电竞产业并购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或者基金终止,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投资者赎回资金返回到认(申)购资金打款账户,即同进同出。客户变更银行卡,或者非交易过户的,提供相关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证明,可变更收款账户。

(四)认购、申购和赎回的方式、价格及程序

1、基金投资者认购时,按照面值(人民币1.00元)认购,申购基金时,按照申购时的单位基金份额净值申购,以此基准计算基金份额。

2、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时,按照赎回申请日单个基金投资者单笔投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赎回金额。

3、基金认购、申购采用金额申请的方式,基金赎回采用份额申请的方式。

4、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按基金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开放日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2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份额得到有效确认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投资者出具份额确认书。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六)认购、申购和赎回的金额限制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申购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在开放日内追加申购的,追加金额应为1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基金投资者赎回后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万份,低于100万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投资者剩余份额做强制赎回处理。

(七)认购、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1、认购、申购费用

本基金认购、申购费:1%(价外收取)。 2、赎回费用 本基金无赎回费用。 3、违约赎回费用 本基金无违约赎回费用。

(八)认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6

南京本正电竞产业并购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1、认购份额计算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面值

认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2、申购份额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时单位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3、赎回金额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

赎回价格为赎回申请日单个基金投资者单笔投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九)申购和赎回的预约申请方式 直销预约程序

(1)基金投资者拟于开放日(T日)申购基金时,应于T-4日至T日之间填写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请表进行申购预约登记,并将申请表以传真、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的方式送达基金管理人处。预约登记成功以基金投资者已签署基金合同并且申购资金到达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为准,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若基金投资者未在上述要求时间内申购预约登记成功,则基金投资者本开放日的申购申请为无效申请。

基金投资者于T日前将申购资金汇入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申购资金在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资产。

(2)基金投资者拟于开放日(T日)赎回基金时,应于T-9日至T-5日之间填写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请表进行赎回预约登记,并将申请表以传真、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的方式送达基金管理人处。预约登记成功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申请表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为准,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若基金投资者未在上述要求时间内赎回预约登记成功,则该基金投资者在本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为无效申请。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2)因基金持有的某个或某些证券进行权益分派等原因,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接

7

南京本正电竞产业并购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基金存续期间,基金投资者数量应不超过200人,基金管理人接受部分基金投资者申购后将导致本基金投资者数量超过200人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某些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项将退回基金投资者账户。

2、在如下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受理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的情形;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情形;

(3)发生本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时,应当以公告或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基金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以公告的形式告知基金投资者。

3、在如下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情形;

(3)发生本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形; (4)合同处在封闭期内。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公告或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基金投资者。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当按单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金额占已接受的赎回总金额的比例将可支付金额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工作日予以支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以公告或书面通知

8

南京本正电竞产业并购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形式告知基金投资者。

(十一)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认 1、 投资冷静期

本基金的投资冷静期为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的【二十四个小时】。销售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2、 回访确认

销售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销售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回访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

(2) 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

(3) 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

(4) 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

(5) 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6) 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

(7) 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 (8) 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出现前述情形时,销售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

未经回访确认成功,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不得由募集账户划转到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

3、 不适用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认规定的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不适用本基金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认的规定: (1)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 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

9

南京本正电竞产业并购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3) 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产品;

(4)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5)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为专业投资机构的,可不适用本基金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认的规定。

六、私募基金的成立与备案

(一)基金的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私募基金托管人核实资金到账无误,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资金到账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托管人出具委托财产起始运作通知书,私募基金托管人反馈回执。私募基金管理人收到回执后宣布基金成立。

私募基金管理人于基金成立时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认购款在基金成立前产生的利息在基金成立时归入基金资产,利息金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的备案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七、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私募基金投资人 1、私募基金投资人概况

私募基金投资人签署本合同,履行出资义务并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私募基金投资人。 2、私募基金投资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申购基金;

(4)监督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 (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的运作信息资料;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私募基金投资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10


私募基金合同模板(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1年6月技术小结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