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被裂缝切割后形成的大的岩体(岩块)上均有一个钻孔,能控制其岩性、岩体结构、软夹层及基座;应保证危岩体后缘以上稳定岩体内有一控制性钻孔。
(2)当危岩体后缘边界主裂缝发育时,该主裂缝的宽度、长度、深度、剖面形态、尖灭层位、充填情况应是勘探重点。在其两侧一定范围内宜布置一对钻孔,分别查明稳定岩(土)体和危岩体的岩性及结构并进行对比,投入跨孔声波探测以查明主裂缝发育深度、尖灭层位及主要控制性底面。
(3)临近陡崖临空面处可布设钻孔,但不宜太近,以防止钻孔漂出临空面。 (4)可在主勘探线上临空面高度(从崖脚算起)的1/2或1/3处布置水平(或倾斜)钻孔(【DB50/143-2003】,7.3.2)。
(5)宜在主勘探线下端危岩体底部布设一条平斜洞,探查危岩体底部控制面,其长度可纵贯整个主勘探线。
(6)勘探点应能控制危岩体的主要结构面,揭露同一结构面的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DB50/143-2003】,7.3.6)。
(五)各勘查阶段勘探线与勘探点间距要求
(1)可行性研究勘探线间距参照表5-4,危岩体(崩塌)侧向变化大、地质条件复杂或危岩体(崩塌)规模小时取小值,否则取大值。
(2)初步设计阶段勘探主要针对工程方案进行,其勘探线间距参照表5-5,崩塌(危岩体)侧向变化大、地质条件复杂或危岩体(崩塌)规模小时取小值,否则取大值。
(3)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查主要为查明重大地质问题,应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勘探和布置。
表5-5 危岩体(崩塌)勘探点线间距布置要求
勘查阶段 勘探线间距(m)
(4)勘探点间距不强行要求,按上述5.2.2.4(四)的要求按具体情况进行布置。
可研阶段 80~120 初设阶段 20~30 参照【GB50330-2002】,4.2.5;【DB50/143-2003】,7.3.5; 5.2.3 勘探工作量的要求
(一)钻探、洞探的总数量应能满足5.2.2.4的要求,控制性钻孔数量可占钻孔数量的1/3,每个危岩体的勘探主勘探线上宜有一条探洞。
(二)槽探的工作量,应根据地面测绘和地表采样的需要而确定。
(三)物探宜投入声波测井,跨孔声波透视、高密电法等 ,其可研阶段勘探与初设勘探的工作量,可根据钻孔、平洞、勘探剖面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而定。
5.2.4 危岩体勘探深度的要求
(一)一般勘探孔
(1)可研和初设阶段的垂直(倾斜)勘探孔的深度应穿过最底层危岩体崩滑面(带),进入稳定岩土体(危岩体基座内)5m。水平(倾斜)钻孔应穿过危岩体后缘裂缝(或卸荷带)进入稳定岩土体内5m。
若危岩体底部有溶洞或采空区,勘探孔应穿过并进入稳定基岩内。
(2)施工图阶段的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治理工程设计的需要,拟设置桩、键、锚索等各种工程的勘探孔的深度应达到设计的地质要求。
(二)控制性勘探孔
(1)可研阶段的控制性钻孔,应保证2个以上(在危岩体中心部位和后方稳定岩(土)体内各一个),以查明危岩体深部崩滑面或潜在崩滑面为目的,其钻孔深度以地质判断为准,应深入到临空面底部高程以下部位。
(2)初步设计的控制性钻孔,需探查危岩体基座和周边岩(土)体作为工程持力岩体的地质情况,水平(倾斜)钻孔以探查内锚固段为目的,垂直钻孔以探查桩、键设置为目的,应根据分析具体地质情况而定。
(三)平(斜)洞的探测深度
垂向上应穿过最底层崩滑带进入稳定岩土体内,水平方向应穿过危岩体后缘边界进入稳定岩土体内。
5.2.5 崩塌堆积体的勘探
(一)对于稳定的崩塌堆积体,根据需要可只进行地面测绘,不投入勘探工作量。 (二)对于有变形的且构成危害的崩塌堆积体,可进行针对性勘探。由于其地质和持征与周边差异较大,宜首先采用物探查明共规模、厚度、周界、底界等。可根据其变形破坏发展趋势(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采取适宜的勘探方法。
5.2.6 崩塌(危岩体)勘探工作的其它要求
参照滑坡勘探的有关要求(5.1.2~5.1.4)。
5.3 塌岸勘探
5.3.1 塌岸勘探的一般要求
5.3.1.1 塌岸勘探应在工程地质测绘的基础上进行,采用钻探、井探、洞探、槽探及物
探相结合的勘探方法。
5.3.1.2 勘探工程应详细、准确查明可能塌岸面(带)的位置、形态和特征,塌岸区的岩土组成、结构和特征,地下水分布特征。并采取岩、土物理力学试样,进行岩、土现场试验和水文地质试验等。
对于土质岸坡,应重点查明松散堆积体的厚度及地下水的分布情况等;对岩质包括软岩、含软弱夹层的岸坡,应针对性查明软弱夹层、软弱结构面的分布、性状等;对于岩土混合型的岸坡,应综合土质岸坡与岩质岸坡的特点进行勘探。
5.3.2 可行性阶段塌岸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1)勘探线应垂直塌岸方向布置,勘探线及点间距布置见表5-6。勘探线之间可布置适量的物探工程,以便控制塌岸松散堆积体的厚度或风化层的深度等。
表5-6 可行性阶段塌岸勘探线及点间距布置表 纵向勘探线间距(m) 80~120 勘探线上点间距(m) 50~80 参考:【DB50/143-2003】;【GB50021-2001】;【GB50287-99】;【JTJ064-98】
2)纵勘探线的上端和横勘探线的两端点均应超出预测塌岸边界30~50m。预测塌岸区外围,必要时可布置少量勘探点。纵勘探线下端应进入水下,水下部分的地形应收集蓄水前地形图或航道图进行图切。
3)每条纵勘探剖面上的勘探点不得少于3个,勘探线最下面的一个勘探点应布置在河流枯水位与水库死水位附近。(【DB50/143-2003】,9.3.1)。
4)一般情况下,勘探点以钻孔为主。严重塌岸地段和重要工程部位,可使用槽探和探井。探井的数量,根据需要确定,以查清岸坡结构及满足现场试验的需要为目的。
5)要充分重视顺层滑移型塌岸的勘探,应参照滑坡勘探要求执行。
5.3.3 初步设计阶段塌岸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勘探工作点应在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试验、防治工程设计需要和专门性地质问题需要布置。
(2)勘探线及点间距布置见表5-7。
表5-7 初步设计阶段塌岸勘勘探线及点间距布置表
纵向勘探线间距(m) 60~80
(3)有条件时,在勘探线上进行综合物探,对钻孔进行综合测井和井下电视等,进一
勘探线上点间距(m) 30~50 参考:【DB50/143-2003】;【GB50021-2001】;【GB50287-99】;【JTJ064-98】
步查明预测塌岸面(带)及有关结构面、软弱层的位置、特征,勘查塌岸区的岩土结构及其特征。
5.3.4 施工图阶段塌岸勘探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图设计阶段塌岸勘探内容为:
①复核影响岸坡稳定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失稳的边界条件以及潜在滑动面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②复核失稳的可能性及其对工程的影响;
③对可能失稳的岸坡,应对其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提出建议。
(2)施工图设计阶段塌岸勘探线、点,主要结合防治工程设计需要和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补充勘探布置,重点沿着防护构造物设计点位布置。
5.3.5 塌岸勘探深度要求
塌岸勘探的最小深度,应至岸坡塌岸稳定坡角线以下不少于5m。同时,勘探深度还应满足防护工程(主要是支挡工程)地基评价深度的需要。部分控制性勘探深度,根据需要确定。
5.3.6 塌岸勘探的其它要求
参照滑坡勘探的有关要求(5.1.2~5.1.4)。
6 试验
6.1 一般规定
试验以满足滑坡、崩塌(危岩体)的稳定性评价和塌岸预测及治理工程设计需要为目的。试验应符合滑坡、崩塌(危岩体)、塌岸的实际性状、受力状态及实际条件,并符合有关的规程标准。试验应尽量以现场试验与室内试验相配合。
6.2 滑坡试验
6.2.1 滑坡试验对象
包括滑带、滑体和滑床的岩土体和地下水。
6.2.2 室内试验
1)室内试验项目包括岩土的物理性质和力学性质,岩土的颗粒成分、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和微观结构特征,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化学成分及对砼的侵蚀性和对钢结构的腐蚀性。详见表6-1。
2)室内试验应符合《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及有关规程标准。
3)大部分试验工作量应在可研阶段完成,至初设阶段累计的试验工作量应达到表6-2要求。
表6-2室内试验每单项试验数量(组)
滑坡规模及防治工程等级 大型及以上,一级 中 型,二级 小 型,三级 滑带及滑床和滑体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组) ≥10 ≥8~<10 ≥6~<8 滑带土的物质组成成分和微观结构特征(组) 4~6 2~4 2 地下水、地表水的化学简分析及对砼的侵蚀性分析(组) 4~6 2~4 2 4)室内试样应尽可能在探井,探洞或坑槽内采集不扰动试样(原状试样),岩石试样也可在钻孔中采集,土试样和滑带试样可通过钻孔用薄壁取土器静力压入法采集不扰动试样(原状试样)。不宜采用扰动土样做重塑土样试验。但在天然原状试样无法采集时,可采用保持天然含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