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和方案。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起草合同文本,附合同(含附件)审批表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应当随合同审批表交存档。 3、 合同的变更、解除
3.1任何人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由基建办查明原因,提出意见,提交公司领导或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与对方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基建办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3.2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
3.3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基建办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所有原件资料做好存档。 4、合同的履行
4.1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基建办应及时整理并定期汇总,妥善保管。
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向对方当事人发放的所有资料都应由对方当事人签收。
4.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基建办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提出书面报告。当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基建任部何人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
4.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建办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当事人有下列情况的,应立即上报公司进行部理:
⑴、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⑵、丧失商业信誉;
⑶、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情形; 5 、合同的保管
已签订的合同及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信函,对账单等原始资料的复印件,由基建办安排专人保管,待相关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相关资料交公司办公室资料保管员保存并存档。 6 、工程合同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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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审批表
呈批部门:基建办 呈批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合同金额 基建办门意见 各部门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行政管理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副董事长意见 年 月 日 董事长意见 年 月 日 合同总价5万元以下由行政管理中心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审批,5万元以上需行政管理中心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审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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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总则
1.1基建办为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1.2基建办经理为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1.3基建办经理为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4基建办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2、 质量工作制度
2.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及规程,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双方工作合同等。
2.2如果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经理、现场管理员有权命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2.3相关监理根据总结报告与现场的施工进度,定期、不定期的到所属各工地进行巡查,落实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参加各项目工程竣工前检查。核查工程质量,核实管理力度,查遗补漏。
2.4进行重要部位的分项工程的隐蔽施工之前,应及时通知公司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监理验收。
八、各项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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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投标管理流程 公司复审 询标、确定中标单位 公司领导审批 发中标通知书、招标办备案 董事长审批 未中标单位办理退款 中标单位按工程合同管理流程办理 接受标书、开标、评标 开始 编制招标文件 基建办、综合管理部审查 招标文件内部评审 修改、编制正式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报名 招标小组初选入围单位 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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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九、合同管理流程
副董事长复审 与合同签订单位最终确认合同条款 开始 基建办合同起草 基建办、综合管理部审查 与合同签订单位进行磋商 对合同内容进行内部评审 修改合同、正式合同成文 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副董事长审核
5万元以下 5 万元以上 综合管理部存档
正式签订合同 董事长审办理相关手续 结束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