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题 一、判断题 1.√;2.×;3.×; 4.√ 二、单项选择题 1. B;2.C;3.A ; 4. 5. 6. 7. A; D; B; A; 8.C;9.C;10.D 三、多项选择题 1.A、B、D、E;2.A、 B、C、E 四、计算题 1. 天津运往蒙巴萨港门 锁一批,200 箱,每箱 体积为 20 厘米×30 厘 米×40 厘米,毛重为 20 公斤, 当时燃油附加 费为 30%,蒙巴萨港拥 挤附加费为 10%,门锁 属于小五金类,运费 计收标准是“W/M”, 登记为 10 级,基本运 费为每吨 运费 460 港 元,计算应付运费共多 少 港元? 答:W 运费吨:200 箱 ×0.02 公吨=4 公吨 M 运费吨: 200 箱×0.2 ×0.3×0.4=4.8 立方米 则 : F=4.8 × 460 × (1+30%+10%) =3091.2 港元 应 付 运 费 共 计 3091.2 港元。 2. 大连出口去智利的衬 衣 100 立方米,须经香 港转船。该批货物运费 计费标准“M”10 级, 第一程每运费吨为 25 美元,第二程每运费吨 为 140 美元,中转费为 每运费吨 10 美元,燃 油 附加费 10%。求该批货 物的运费总额。 答 : F=100 × ( 25+140+10 ) × (1+10%) =19250 美元 该批货物的运费总额为 19250 美元。 第五章答案 案例讨论部分 1.某货轮从新港驶往新 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 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 机舱,船长为了船 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 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 水灭火。火虽被扑灭, 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 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 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 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 驶往新加坡。 事后调查, 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 有: ①1500 箱货物被火 烧毁;②800 箱货物由 于灌水灭火受损;③主 机 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 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 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 资。 讨论:以上损失中哪些 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 于单独海损?为什么? 答:①③⑤属于单独海 损; ②④属于共同海损。 2. 某一载货船舶在航行 途中不慎搁浅,事后船 长下令反复开倒车,强 行起浮,但船上 主机受损并且船底划 破, 致使海水渗进货舱, 造成船货部分受损。该 船驶至附近的一港口修 理并暂卸大部分货物, 共花 1 周时间,增加了 各项费用开支,包括船 员工资。船修复后装上 原货重新启航后不久, A 舱起火,船长下令灌 水灭火。A 舱原载有儿 童玩具、茶叶等,灭火 后发现儿童玩具一部分 被焚毁,另一部分儿童 玩具和全部茶叶被水浸 湿。 讨论:上述各项损失的 性质,并说明在投何种 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 司方负责赔偿? 答:维修费、暂卸货费 用、被水浸湿的货物损 失属于共同海损;船员 工资和被焚毁儿童玩具 属于单独海损。 3.有一份按 FOB 条件 达成的货物买卖合同, 买方在卖方装运前就已 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合 同标的物仓至仓条款的 一切险 (ALL Risks With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但 货 物在从卖方仓库运往装 运港码头途中,由于震 动、挤压导致约 20%的 货物碰损破碎。事后 卖方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并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 条款为由,要求保险公 司赔偿损失, 但遭拒绝。 后来卖方又请买方以投 保人的名义凭保险单据 向保险公司索赔,仍遭 拒绝。 讨论:保险公司为什么 会拒赔? 答:因为卖方不具有保 险利益。 4.我一批出口货物运往 欧洲某港口, 出口前该 货已按发票总值 110% 投保了平安险. 载 运该批货物的海轮于 7 月 5 日在海上遇到暴风 雨, 致使一部分货物受 到水渍,损失价值为 1500 美元。 该船在继续 航 行 时, 又 因海 上 大 雾 在进港途中与一艘船相 撞,致使该批货遭到部 分 损 失 , 价 值 为 12000 美元。 讨论:该批货的损失保 险公司是否赔偿? 为什 么? 答:应赔偿。因为平安 险下包括运输工具发生 意外事故前后遭受自然 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5.我出口企业按 CIF 条 件, 出口冷冻食品一批, 合同规定投保平安险加 战争、罢工险, 货到目的港适逢罢工, 货物无法卸载。又因货 船无法补充燃料而停止 致冷。等到罢工结束, 该批冷冻食品已变质。 讨论:这种因罢工而引 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 否负责赔偿? 答:
不赔。 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委付、 “仓至仓”条款、 共同海损、保险单、施 救费用、救助费用、推 定全损 答:略 二、填空题 1.风险、损失、费用; 2.全损、部分损失、共 同海损、单独海损; 3.平安险、水渍险、一 切险、仓之仓条款; 4.《协会货物条款》, 缩写为 ICC; 5.预约保险; 6.基本险、附加险。 三、单项选择题 1. 2. 3. 4. ; B; D; C; A. 5.A;6.C 四、判断题 1.×;2.×;3.×; 4.×;5.× 五、简答题答:略 六、计算题 1.某公司出口某商品, 报价为 CIF 旧金山,每 公吨 2000 美元,按发 票金额的 110%投保, 费 率合计为 0.6%,客户要 求按发票金额的 120% 投保。问:我方应改报 多少? 答: CFR=CIF(1-110%× 0.6%)=2000 × (1-110% ×0.6%)=1986.8 美元 新 CIF=1986.8/(1-120% ×0.6%)=2001.21 美元 我方应改报 2001.21 美 元。 2. 某 公 司 出
口 一 批 货 物,单价为每公吨 1200 美元 CIF 纽约。按发票 金额的 110%投保, 投保 一切险,保险费率为 0.8%。现在客户要求改 报 CFR 价。 问: 试计算 在不影响我收汇的前提 下应报价多少? 答: CFR=CIF(1-110%× 0.8%)=1200 × (1-110% ×0.8%)=1189.44 美元 在不影响我收汇的前提 下 应 报 价 1189.44 美 元。 3.上海某公司有一批打 字机需从上海出口到澳 大利亚的悉尼,对外报 价 CFR 悉尼 20 美元/ 台,客户要求改报 FOB 价。已知:货物用纸箱 装运,每箱的尺码为 44 厘米×44 厘米×30 厘米, 每箱毛重是 35 千 克,每箱装 4 台。共计 800 箱。计收标准 W/M 每运费吨 110 美元, 货币附加费 10%,请计 算:①试报 FOB 上海 价多少美元一台?②假 设按 CIF 的 120%投保 一切 险, 保险费率为 1%, 在 保证我方外汇净收入不 变的情况下,我方应报 价多少? 答:FOB=CFR-F F:W 每箱 0.035 公吨; M 每 箱 0.44 × 0.44 × 0.3=0.05808 立方米 F=0.05808 × 110 美 元 =6.39 美元 则 FOB=20-6.39=13.61 美元 CIF=CFR/(1-120% × 1%)=20/(1-120% × 1%)=20.23 美元 应报 FOB 价 13.61 美 元;如报 CIF 价,则应 报 20.23 美元。 4.某合同规定出口商品 数量 1000 套, 每套 CIF 香港 80 美元,由卖方 投保一切险,投保金额 按发票金额加 10%,查 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 费为 800 美元,一切险 的保险费率为 0.5%,问 我方可净收入外汇多少
美元? 答:外汇净收入即 FOB 收入 FOB=CIF × (1-110% × 0.5%)-F=80 × 1000 × (1-110% × 0.5%)-800=78760 美元 我方可净收入外汇 78760 美元。 第六章价格与成本核算 案例讨论 我国某出口公司拟出口 一批羽绒服去俄罗斯。 正好该国某佣金商主动 来函与该出口公司 联系,表示愿意为推销 羽绒服提供服务,并要 求按每笔交易的成交金 额给予 5%的佣金。不 久, 经过该佣金商中介, 与当地进口商达成 CIFC5%、总金额为 10 万美元的交易,装运期 为订约后 2 个月内从中 国某口岸装运,并签订 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 后,该佣金商即来电要 求我国该出口公司立即 支付佣金 5000 美元。 出口公司复电称,佣金 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 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 是,双方发生了争议。 讨论:这起争议发生的 原因是什么?我国该出 口公司应当接受什么教 训? 答:争议发生的原因是 双方未就佣金支付的时 间做出具体约定。该出 口公司应接受的教训 是, 当与佣金商签订协议 时,必须约定佣金需在 收妥货款后的时间予以 支付。 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佣金、折扣、出口换汇 成本、
出口商品盈亏率、 单价、出口总成本、出 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
答:略 二、选择题 1. ; C; C; C; D 2. 3. 4. 5.C ;6.D 三、判断题 1.×;2.√;3.√; 4.√;5.×;6.× 四、计算题(以下各题 均 按 USD100=RMBY752 的 汇率计算) 1.某笔交易中,我向外 商的报价为每公吨 780 美元 CFR 香港, 2% 含 的折扣,该笔交易的 数量为 200 公吨,试求 我方扣除折扣后的总收 入是多少? 答:780×7.52×200× (1-2%)=1149657.60 元 人民币 我方扣除折扣后的总收 入 是 1149657.60 元 人 民币。 2.某公司出口单晶糖 200 公 吨 , 每 公 吨 USD450CIFC2 % 利 物 浦,货物装船后,公司 财会部 门根据合同规定将 2% 的佣金汇给中间商,试 求应汇的佣金为多少? 答: 佣金=含佣价×佣金 率 =450 × 200 × 2%=1800 美元 应汇的佣金为 1800 美 元。 3. 某批出口货物的国内 进价为人民币 93.6 万 元(含增值税,增值税 税率为 17%)。出口该 批货物企业的费用定额 率为 5%, 利润率为 8%, 退税率为 14%。问:该 批出口货物的 FOB 价为多少? 答:FOB 价=国内进价 × {1+费用定额率-退税 率/(1+增值税率)}× (1+利润率) =93.6 × {1+5%-14%/(1+17%)} ×(1+8%)=118.24 万元 人民币 =118.24/7.52=15.72 万 美元 该 批 出 口 货 物的 FOB 价为 15.72 万美元 4. 若我国某出口公司原 报价 CFR 单价是 100 美元,现外商要求改报 CIF 价,在不影响我外 汇净收入的前提下,我 方应报价多少?(按发 票金额 110%投保一切 险和战争险,保险费率 二者合计为 1%。) 答:CIF=CFR/(1-保险 加成×保险费率)=100/ ( 1-110% × 1% ) =101.12 美元 我方应报 CIF 价 101.12 美元。 5. 我国某出口商品的报 价 为 : USD100per set CFRC3% New York。试 计算:CFR 净价和佣 金各为多少?如果对方 要求将佣金增加到 5%, 我方可同意,但出口净 收入不变。试问: CFRC5%应如何报价? 答 : CFR 净 价 = CFRC3%×(1-佣金率) =100×(1-3%)=97 美 元 佣金=100-97=3 美元 CFRC5%= CFR 净 价 / (1-5%)=97/(1-5%) =102.11 美元 6. 某批商品的卖方报价 为每打 60 美元 CIF 香 港,若该批商品的运费 是 CIF 价的 2%,保险 费是 CIF 价的 1%,现 外商要求将价
格改报 为 : FOBC3% 。 问 : FOBC3%应报多少?设 卖方 国内进货价为每打 380 元人民币,出口前的费 用和税金共 15 元人民 币/打,试求:该批商 品的出口销售换汇成本 和盈亏率各是多少? 答:FOB 净价=CIF-保 费 - 运 费 =60 × (1-1%-2%) =58.2 美元 FOBC3%= FOB 净价/ ( 1- 佣 金 率 ) =58.2/ (1-3%)=60 美元 出口成本=国内进价+税 费 =380+15=395 元 人 民币/打 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成 本/ FOB 净价=395 元 /58.2 美 元 =6.7870 元 人民币/美元 出口盈亏率=出口盈亏 额 / 出 口 成 本 =(58.2 美 元 × 7.52-395)/395=10.8% FOBC3 % 应 报 60 美 元。该批商品的出口销 售换汇成本和盈亏率分 别是 6.7870 元人民币/ 美元和 10.8%。 五、问答题 1~9 略 10.下列我方出口单价 的写法是否正确?如有 错误或不完整,请予更 正或补充。 (1)3.50 $ CIFC Hong Kong; 答 : $3.50 per kg.CIFC2% Hong Kong (2) 500 per case CFR ? USA; 答:? 500 per case CFR N.Y. (3)USD per ton FOB London; 答 : USD100 per m/t FOB Dalain (4) $. 98.50 per doz. HK FOBD1%; 答: $. 98.50 per doz. HK FOBD1%Qingdao (5)USD 26.45 CIFC 2%
Shanghai。 答: USD 26.45 per pc. CIFC 2% London
第七章货款的支付 案例讨论 [案例 1] 山东 GY 公司于 2006 年 4 月 11 日出口欧盟 X 国果仁 36 公吨,金 额 32100 美元,付款方 式为 D/P AT SIGHT。 GY 公司于 4 月 17 日 填写了托收委托书并交 单至我国 SZ 银行,SZ 银行 于 4 月 19 日通过 DHL 邮寄到 X 国 SNA 银行 托收。5 月 18 日,GY 公司业务员小李突然收 到外商邮件,说货物已 经到达了港口,询问单 据是否邮寄,代收行用 的哪一家。小李急忙联 系托收行,托收行提供 了 DHL 号码,并传真 了邮寄单留底联。小李 立即发送传真给外商, 并要求外商立即联系 SNA 银行。 第二天客户 回复说银行里没有此套 单据。GY 公司领导十 分着急,小李质疑托收 行没有尽到责任,托收 行业务主管不同意 GY 公司的观点,双方言辞 激烈。压力之下,托收 行于 5 月 20 日和 5 月 25 日两次发送加急电 报。SNA 银行于 5 月 29 日回电报声称“我行查 无此单”。但 SNA 银 行所在地的 DHL 提供 了已经签收的底联,其 上 可以清楚看到签收日期 和 SNA 银行印章。GY 公司传真给了客户并请 转交代收行。然而, SNA 银行不再回复。 外 商却于 6 月 2 日告诉 小李,X 国市场行情下 跌,必须立即补办提单 等单据,尽快提货,否 则还会增加各种占港费 等,后果将很严重。重 压之下,GY 公司于 4 日电汇 400 元给《国门 时报》 挂失 FORM A 证 书,同时派人到商检局 开始补办植物检疫证 等多种证书。困难的是 补提单, 船公司要求 GY 公司存人民币 52 万到 指定帐户(大约是出 口发票额的 2 倍),存 期 12 个月,然后才能 签发新的提单。6 月 9 日代收行突然发送电报 称 “丢失单据已经找到, 将正常托收”。此刻, 无论 GY 公司还是托收 行都长出了一口气,这 的确是皆大欢喜的结 果,不幸中的万幸。然 而这个灰色幽默让 GY 公司乱成一团,花费和 损 失已经超过本次出口预 期利润。 讨论:托收单据丢失谁 该承担责任? 答:托收行和代收行有 报关单据的责任,本案 中托收单据丢失应由代
收行承担责任。本案中 出口方须接受的教训 是,正本提单须开立多 份,以防寄单丢失。
[案例 2] 1995 年 3 月 30 日, 山 西省国际对销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美国 MARANCOAL 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申 请人),签订了分别出 口冶金焦炭 1500 公吨 到比利时安特卫普港的 两 个合同,7 月 11 日, 通过山西省中行议付了 由比利时信贷银行开立 的两笔信用证项下单 据, 同时做了全额押汇,金 额 分 别 为 USD850061.60 和 USD785368.34。由于货 物质量问题,申 请人在支付首笔信用证 项下单据款项后,通过 开证行以不符点为由拒 付了后一笔金额为 USD785368.34 的 单 据。 根据合同规定,货物装 船前检验报告与卸货港 检验报告均应由日本的 NKKK 检验公司 出具。但货物抵港后, 申请人违反合同,单方 委 托 当 地 的 ETS GORDINNE C 检验公 司检验 货物并出具了品质不符 的检验报告,其检验结 果与日本的 NKKK 检 验公司的观测报告大相 径庭。因此,申请人据 此向受益人提出索赔 USD923324.20 时 , 理 所当然地遭到了受益人的 拒绝。 在双方意见不能统一, 货物存仓费用不断增加 的情况下,受益人积极 与其他买主联系, 并已初步达成了转卖货 物的协议。但后来,申 请人在未经受益人同意 且拒不付款赎单的情况 下,却凭保函提领了货 物,并经加工后部分出 售给了比利时当地的一 家公司(以下简称第三 方买主)KRUPP。 (1) 银行间单据纠纷的 交涉经过 1995 年 9 月 19 日, 受 益人得知申请人已凭保 函
提领货物后,要求议 付行向开证行交涉。 议付行遂发电开证行, 通知开证行联系申请人 全额付款,否则立即退 回全部单据。10 月 4 日, 开证行电告议付行: 由于布鲁塞尔扣押法庭 已于 9 月 29 日签发了 针对受益人的禁令, 禁止开证行退回议付行 单据。因此,开证行在 禁令撤销前将被迫持有 单据。议付行当即回电 开证行,指出:“我行 作为议付行已经议付了 上述单据,并支付了对 价。我行作为善意持票 人,要求你行说服法庭 撤销禁令并尽快返单给 我行。” 但开证行却在 10 月 12 日回电中表示:“我行 不处于法律诉讼中的任 何一方,不便干涉 法庭的行动,但你行与 受益人可以聘请律师采 取行动。”议付行不得 不再次去电开证行,指 出:“①信用证业务是 非常特殊的业务,在任 何国家的任何法庭都应 该考虑到信用证业务的 特殊性而不能轻率地出 具针对单据的禁令。我 行作为议付行,是上述 单据的善意持票人,法 庭的禁令已严重损害了 我行的正当权益。②你 行作为世界知名的一家 大银行,应该遵循 《 UCP500 》 的 有 关 规 定,如不能支付我行已 议付单据的款项则应立 即退单给我行。即使有 禁令,你行也有责任说 服法庭撤销禁令,从而 履行你行在信用证项下 的退单责任。” 经过多次交涉,开证行 最终于 10 月 31 日和 11 月 6 日分别回电议 付行,表示接受议付 行的观点,并承担其信 用证项下的退单责任。 同时指出,他们已指示 律师采取行动,希望法 庭能够撤销禁令。 (2) 聘请律师处理此案 的经过 考虑到此案涉及法律问 题,单纯与开证行交涉 很难得到解决, 1995 年 11 月 16 日,议 付行聘请国外律师向比 利时布鲁塞尔初审法庭 提起诉讼,请求法庭撤 销针对议付单据的禁 令,允许开证行退回议 付行全部单据。 1995 年 11 月 27 日, 议付行提供给律师有关 材料后,向律师表明了 以下观点:“①我行 合理、谨慎地审核单据 后,对该笔业务做了有 追索权的议付,我行向 受益人追索的前提是须 从开证行处拿回单据。 ②希望律师积极促请开 证行承担其信用证项下 的退单责任,并通过法 律途径向法庭申请撤销 禁令。”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申 请人通过其律师对议付 行议付单据后应享有的 权利提出质疑,认 为受益人的单据只是以 “抵押”方式抵押给了 议付行,其所有权仍属 于受益人。所以,议付 行无权要求法庭撤销针 对单据的禁令,而议付 行也不需等取得单据 后,再向受益人行使追 索 权。 对此, 议付行在 1995 年 12 月 6 日和 1996 年 1 月 15 日分别通过 国内山西科贝律师事务 所和北京中国环球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根据中国民法及议 付行随附的押汇总协议 和客户的押汇申请书, 指出: “按照中国法律, 议付行议付单据后,已 相应取得了单据和单 据所代表的货物的所有 权。”同时重申了议付 行向受益人追索的前提 是必须从开证行拿回受 益人提交的已议付单据 并退单给受益人。 但由于《UCP500》对此 没有明确的规定,买卖 双方所属国家的法律对 此又有不同的解 释,双方在法庭审理中 一直争持不下。之后, 由于申请人多次以减少 损失、避免存仓费用增 加为由,要求法庭拍卖 货物,而且法庭也接受 了申请人的要求并指定 了拍卖人,议付行被迫 同意拍卖货物,但坚持 在扣除码头仓储费用及 有关法庭拍卖费用后, 议付行对全部款项主张 权利。 法庭拍卖货物并扣除码 头存仓费用及法庭拍卖 费用 USD98000.00 后, 共得货款 USD1008000.00 , 超 出 了议付行支付给受益人 的 USD785368.34 的议 付款项。对此,开证行 向法庭提出:由于货款 中包含了开证行已向申 请人融资的运输费用, 因此,议付行不应享有 全部的销售货款。 另一方面, 1996 年 4 在 月 23 日,法庭召开第 三次听证会时,申请人 为进一步拖延法庭 的判决,与第三方买主 (法庭拍卖货物的购买 人)相互勾结再次向法 庭提出了第三方买主得 到正本提单的要求。对 此,议付行律师提出: ①货物是经法庭拍卖 的,第三方买主无权得 到 提单;②提单不是法庭 及第三方买主所付款项 的标的物;③提单已不 代表任何价值,而议付 行也将不对其货物所有 权提出异议。但第三方 买主拒不接受议付行律 师的意见,在伦敦聘请 律师向有关法庭提起了 诉讼,从而导致案情进 一步复杂化。 1996 年 4 月 23 日比 利时布鲁塞尔初审法庭 宣布不能胜任审理议付 行的要求。随后,议 付行在比利时上诉法庭 进行了上诉。同时,针 对申请人通过开证行、 第三方买主分别向议付 行起诉的情况,议付行 也在布鲁塞尔海事法庭 起诉了船东。 由于案情复杂,一方面 继续诉讼,胜诉把握不 大; 另一方面即使胜诉, 由于费用不断增 加,也会得不偿失。因 此,经双方律师建议, 1997 年 8 月 6 日,议 付行在征得受益人同意 的前提下,接受了庭外 协商解决协议,并于 1997 年 11 月 13 日收 回了经调解后从国外银 行 划 回 的 款 项 USD 595000. 00。 讨论:法院能否出具禁 令扣押已议付单据? 答:法院
不能出具禁令 扣押已议付单据。本案 中,开证行应支付第二 批货物的货款,因为信 用证下为单据买卖,单 据合格开证行必须付 款。而且,本案买方到 货后出具的检验证书不 是 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 具的,不具法律效力, 应不予认可。 [案例 3] 软条款 (soft clause), 即 不可撤销信用证中规定 申请人或开证行可以单 方面解除付款约 束,使受益人处于不利 和被动的地位,导致其 履约和结汇存在风险隐 患的条款。简而言之, 软条款有一个最基本的 特征,即它被申请人或 开证行单方面所控制, 使得不可撤销信用证变 为可撤销信用证,这对 出口方来说是十分危险 的。但实务中,出口商 对软条款的认识还是不 够,一些企业往往急于 成交而忽视软条款,因 而掉进不法分子设置的 诈欺陷阱;有些企业过 于看重进口商的以往履 约记录,对软条款掉以 轻心,从而蒙受损失; 有些企业甚至没有足够 的国际结算知识,因而 对软条款视而不见。由 于软条款是嫁接在“信 用证”这一具有银行信 用的结算方式上,所以 隐蔽性很大。加上软条 款的形式千变万化,没 有固定的模式,特别是 一些软条款的表述十分 专业,难以被非银行人 员所注意和理解,没有 银行的提醒,一般不易 引起受益人的警觉,一 些初涉国际贸易结算的 出口商就更不具备足够 的知识去识别它,因而 软条款往往被用作诈 欺、违约、拒付的有效 工具。下面列举一些常 见的软条款,分析它的 特 点,希望对出口企业的 审证工作有所帮助。 【案情简 介】1998 年 12 月 25 日, 我国 A 银 行收到日本 B 银行的 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申请人为日本的 D 公 司,受益人为我国一外 贸公司下属的食品加工 企业 Co A 银行收到信 用 证后认真审查了该证, 发 现 有 一 软 条 款 “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Mr. Zhang of d, xx office in two copies\。工 作人员在通知受益人 时,指出了该软条款, 提醒受益人注意。受益 人称该张先生现驻其公 司,未提出异议。后 C 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内 分两次发货,并提交 规定单据到 A 银行议 付。第一次议付时间是 1999 年 1 月 29 日, 金 额为 USD 26 800. 00, 准 时收回货款,问题出在 第二次议付上。 第二次议付时间是 1999 年 2 月 5 日, 议付金额 为 USD 107 520. 00,因 该证有偿付行, 议付行及时收到了押汇 款。可时隔几日之后开 证行发电至议付行便称 该单据有不符点,“检 验证书上签字系伪造” , 因此拒付并要求退回已 收到的偿付行的款项。 同时,申请人 D 驻我 国办事处亦来人到 A 银行,称他们收到的为 空箱,根本没有货。A 银行意识到问题
的严重 性,经研究做出如下决 定:首先要保证资金安 全,收到的款项不能退 回。 同时根据 《UCP500》 第 15 条“银行对于任 何单据的形式, 完整性、 准确性、真实性、伪造 或法律效力,或对于 单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 一般性(及/或)特殊 性条件概不负责”的规 定向开证行发电据理力 争,毫不退让。经过交 涉,开证行最终在 1999 年 3 月 15 日同意付 款。 讨论:软条款—信用证 业务中的“陷阱”的防 范。 答:对于信用证中超出 一般要求的其他条款规 定,都要给于充分的重 视,一般情况下不予接 受,并要求开证行修改 信用证后接受,否则易 陷入信用证软条款的 “陷阱”中。如果接受 了 部分软条款,需要及早 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损 失。 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略 二、选择题 1. CD; C; ABCD; 2. 3. 4.BD;5.D;6.C; 7.A;8.C;9.CD; 10.D;11.ACD 12. BCD ; B; B 13. 14. 三、判断题 1.√;2.√;3.√; 4.√;5.×;6.×; 7.×;8.×;9.×; 10.× 四、简答题 1~14 略
第八章检验、索赔、仲 裁与不可抗力 案例讨论 一、检验案例 [案例 1] 我 A 公司与美国 B 公 司以 CIF 纽约的条件 出口一批农产品,订约 时, A 公司已知道该 我 批货物要转销加拿大。 该货物到纽约后,立即 转运加拿大。其后纽约 的买方 B 凭加拿大机 构 检验签发的在加拿大检 验的证明书,向我方提 出索赔。 讨论:我公司如何对待 该检验证书? 答:我公司须认可该检 验证书的法律效力。因 为按照 《公约》 38 条 第 第 3 款,“如果货物 在运输途中该运货买方 需在发运货物,而没有 合理机会加以检验,且 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 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 的可能性,检验科推迟 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 进行。” 二、索赔案例 [案例 2]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向某 国出口一批冷冻食品, 到货后买方在合同规定 的有效期内向我方 提出品质索赔,索赔数 额达数 10 万元人民币 (约占合同金额的半数 以上)。买方附来的证 件 有:①法定商品检验证 书,注明该项商品有变 质现象(表面呈乌黑 色),但未注明货物的 详 细批号,也未注明变质 货物的数量或比例;② 官方化验机构根据当地 某食品零售商送验的食 品而做出的变质证明 书。 我方未经详细研究就函 复对方,既未承认也未 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