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
2010-06-18 01:59
(五)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法制意识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五年来,常委会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媒体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对各级人大履行职责和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情况的宣传,成立了人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创办了《某人大信息》和《调查与研究》,在某日报上开辟了“人大窗口”专栏,在互联网上建立了“某人大”网站,为市民提供了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我市人大工作成就的知政平台。2005年9月,常委会抓住纪念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25周年的契机,进一步加大了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力度,先后举办了学习贯彻《宪法》座谈会、全市依法治市经验交流会、“我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征文”活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增强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充分发挥人大在普法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为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常委会加强了对“三五”、“四五”普法工作的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0年,常委会组织检查组深入11个区、市、县、自治县和23个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全市“三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2001年,为推动“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启动,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决议》。配合普法工作的开展,编印了30多万字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确保《决议》的贯彻落实,每年都组织力量对全市“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专题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2005年8月召开了全市依法治市经验交流会,对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确保全面完成“四五”普法任务发挥了权力机关的主导作用。
加强对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联系。五年来,常委会坚持邀请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县级人大常委会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或工作会。2006年还举办了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会。各工作委员会也加强了对县级人大工作的对口指导。向各区县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大信访、信息、宣传工作和文秘制度、县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考核办法等5个指导性文件,促进了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全面建设和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加强了对民族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指导、协调峨边、马边两个彝族自治县制定了7个单行条例和两个自治条例的修改工作,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五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及中央全会精神,开展了市级领导干部“三讲”教育,组织机关县级干部进行了“三讲”教育集中学习和整改。利用每年召开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的机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全体组成人员党的观念、组织观念明显增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
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学习。为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常委会坚持了会前学法制度,先后举办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与职业病防治法、义务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劳动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宪法修正案等法制讲座。组织学习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涉及常委会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召开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工作会、培训会、经验交流会和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促进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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