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以及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29、提高执纪办案水平。2005年至2007年,以提高办案人员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的能力、突破重要和复杂案件的能力、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有效组织协调办案工作的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办案能力建设。建立全市办案人才库、案件信息资料库,完善案件线索分析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努力提高案件发现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案件移送、协同办案等制度,整合办案资源,不断提高突破能力;加大追逃、追赃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等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严格依纪依法、公正文明办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公开审理工作,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
30、发挥查案治本功能。2005年,健全案件综合分析平台,对大要案在实行撰写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分析报告的“一案两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制度,积极查找发案原因,开展案中教育,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监察建议书和监察决定书制度,继续加强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的执行反馈工作。2006年至2007年,完善案件数据库,对典型案例和大要案实行分类建档管理;探索建立办案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纠错机制;总结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经验,健全相关制度。
31、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深化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2005年至2007年,重点查纠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参加赌博,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顶风违纪行为,并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纠风治乱工作。2005年,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乱推销书刊等问题,巩固公路“三乱”的清理整顿成果,认真开展对全市广电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2006年至2007年,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七、完善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
32、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确定一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具体抓,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的反腐倡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市成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
33、完善协作机制。建立职务违纪违法监督预防协作系统和协同办案系统,建立干部工作监督管理协作系统,建立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协作系统。在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各参与部门既要依纪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