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分解落实责任。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整体推进本地、本部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35、强化落实措施。建立督查机制,定期检查,推动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建立测评预警机制,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4、分解落实责任。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整体推进本地、本部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35、强化落实措施。建立督查机制,定期检查,推动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建立测评预警机制,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