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小区使用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约于 年 月 日订立。立约双方为:
甲方: XX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其为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在XX市注册的公司,法定地址在XX市XX路XX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乙方: 乙方详细资料见本公约附件一《乙方详细资料》。
第二条 鉴于:
1. XX市XX区XX路XX小区(以下简称「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70 年, 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已合法地取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在建设用地上兴建了主体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