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世界的中国宪政——百年回眸、反思与展望(8)
2012-08-28 21:27
时至今日,“国情论”并没有消失。虽然“中体西用”早已过时了,法治的“本土论”填补了空缺并受到了不少青睐。在逻辑上,“国情论”或“本土论”本身并没有错;事实上,它们只是表达了一种常识。正如物理学的定律只有那么几个,但是物理学的问题却有无数而且答案各异一样,即便存在普适的道德、政治或法律原理,它们在各国的应用显然未必相同。更何况作为一种自我保护机制,本国文明对外来文明的自然抵制是十分可以理解的,而且也确实有助于中国在吸收和借鉴西方政治文明过程中保持一份清醒的反思。[21] “国情论”的问题是在强调各国个性的同时,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各国的共性。正如物理问题和答案都有无穷多个,但是物理定律却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条一样,各国宪政的路径可以有无数条,但是各宪政国家却几乎没有例外地包含上述几个基本要素。这表明各国宪政既有本国特殊情况和需要所决定的“国情”,也分享人性共同需要所决定的普适价值,两者不可偏废。
细究起来,“国情论”可能有两层含义。首先,任何民族都有自由决定本民族的主流意识形态和国家制度。事实上,除非成了纯粹的“亡国奴”或傀儡,其它国家也不可能将这些价值选择强加在特定人民之上,因而一个民族的基本价值取向最终必然是该民族自己选择的结果。即便民主、自由、人权、法治这些看上去“普适”的价值成为这个国家的主流价值,那也不是因为这些价值是美国、法国或世界上任何其它国家的,而是中国人自己选择如此而已。今天,我们当然可以重新发现小米、窝头的价值,但是假如13亿人都选择了麦当劳,谁又能阻拦或指责他们呢?如果我们的人民更情愿接受来自西方的某些普适价值,那是他们作为人的基本选择的权利,剩下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制度落实这种选择。在这个意义上,“国情论”或“本土论”其实是一个伪问题,任何真正由人民选择或经过人民认可的价值或制度必然是“符合国情”的。[22]
但在专制国家,“国情论”还有另一层含义。由于国家决策并不对社会大众负责,因而即便某些制度、政策或措施对社会大众有利,也因为它对统治者不利而得不到实施。至于为什么这些看上去“先进”的制度实施不下去,答案说穿了千篇一律——皇上认为“行不通”;或即便个别好心的皇上想实施有利于社会的制度,也有一个强大的既得利益阶层因为这种制度对他们不利而设置各种障碍。他们会搬出一大堆名目来说明为什么不能这么做,但其实背后的实质就是一个利益问题。因此,在这些国家,改革的必要性不等于可行性,最好的制度未必是可行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国情论”所表达的其实是一种难言之隐:这种制度在理论上是非常符合“ 国情”的,只不过它不符合统治者所认可的“国情”而已,因而实际上不可能实施。然而,统治者当然不等于国家,“国情”当然也不是统治者的“国情”;如果说 “国情论”在这里相关的话,那它至多只是意味着国家的民主机制不健全,人民不能自由制定并实施对自己最有利的制度,因而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实行统治者认可但是对人民未必最有利的制度。这种“国情论”显然已经变质,甚至带有一点讥讽和无奈的味道。笔者相信绝大多数较真的国情论者并非从第二层含义去理解 “国情”二字,因而在此仅将其限于第一层含义。
尽管学者们有自由坚持不同观点,人民自己通过近三十年来的实践走出了“国情论”的误区。和宪政一样,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最小政府等观念也是“舶来品”,因而一开始大概也被认为是不合“国情”的,但是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开启了一个伟大的时代。从1908到1978,中间整整经历了70年之久,而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1908年的《大纲》是在中国被动挨打、半推半就的情况下勉强通过的,1978年的市场经济改革却是亿万人民自觉自愿的选择结果。虽然经济改革带来了各种社会问题,虽然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了数次思想交锋和反复,[23] 但是绝大多数中国老百姓还是义无返顾地选择了市场经济并从中得到巨大实惠。时至今日,大概不会再有人指责市场经济不符合中国“国情”了,国家也不可能再回到五六十年代的“大锅饭”体制。一旦人民通过行动作出了最终选择,这种选择理所当然是符合“国情”的,“国情论”也就不功自破了。市场经济改革以最有说服力的方式表明,“国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概念,更不是国情论者自己定义的那套东西;没有经过人民的自由尝试和实践,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垄断这个概念来排斥和阻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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