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海内地与澳门地区赦免制度之比较(6)
2012-09-02 22:42
[②]这7次赦免活动分别是:(一)一九五九年九月一七日,由中共中心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抉择,对于切当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以及伪满洲国的战斗罪犯、反革命罪犯以及普通刑事犯的特赦。(二)一九六0年一一月一九日,一九六一年一二月一六日,经国务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抉择,对于切当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以及伪满洲国的战斗罪犯的特赦。(三)一九六三年三月三0日、一九六四年一二月一二日、一九六六年三月二九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抉择,对于切当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以及伪满洲国以及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斗罪犯的特赦。(四)一九七五年三月一七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抉择,对于全体在押战斗罪犯执行特赦开释,并予以公民权。
[③]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三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一九九四.六八七.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还有: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九.七0六;于志刚著:刑罚歼灭制度钻研[M].北京:法律出版社二00二.五二六;阴建峰著:《现代赦免制度论衡》[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二00六.二六二
[④]这与有关的国际通行做法恰好相反,关于大赦的效劳,各国普遍划定,大赦令1经颁布,受赦免者非但其刑罚予以赦免,而且其犯法行径在法律上也完整歼灭,原判之罪再也不视为前科或者成立累犯的理由。(谢瞅原主编:台、港、澳与大陆刑法比较钻研[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一九九八.三八0)
[⑤]这里的普遍性赦免与国际通行的大赦的判别主要在于:前者适用的对于象是已经经被定罪判刑的犯法人,其效劳仅及于使全体或者部门刑罚歼灭,而不触及免罪;而后者适用的对于象则非但包孕裁决抉择后的犯法人,而且包孕还没有被定罪判刑的犯法人,其效劳既免罪也免刑。(陈东升著:赦免制度钻研[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二00四.九一)
【参考文献】
[一]马克昌.刑罚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九.六九二.
[二]赵秉志,阴建峰.融洽社会呼鸣现代赦免制度[J].法学,二00六,(二):一二九.
[三]马克昌.刑罚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九.七0五.
[四]参见于志刚.刑罚歼灭制度钻研[M].北京:法律出版社,二00二.五一一.
[五]高铭暄.刑法学原理(第三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一九九四.六八一-六八二.
[六]马克昌.刑罚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九.七0六.
[七]陈东升.赦免制度钻研[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二00四.八八.
[八]张晶,陈京春.我国赦免制度的实践窘境与对于策钻研[J].云南京大学学学报(法学版),二00七(三):九五.
[九]邓华平,伍操.论中国赦免制度的法典化[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二00四(四):一二五.
[一0]参见阴建峰.现代赦免制度论衡[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二00六.一三0-一三六.
[一一]参见阴建峰.现代赦免制度论衡[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二00六.一四0.
[一二]参见王娜.刑事赦免制度[M].北京:法律出版社,二00八.二一五.
[一三]马树勇.构建融洽社会应该完美现代赦免制度[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二00八(六):五五.
[一四]王娜.刑事赦免制度[M].北京:法律出版社,二00八.一0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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