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地说,李行健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无疑使汉语辞书大家庭增添了一个新成员,使汉语辞书领域多了一个新的竞争对手,按说这是个好事。李行健将自己的词典冠以“规范”二字,我想他的初衷是为了提倡和推行规范。而作为一部新编写出版的词典,按常理,后来者应该有所居上,这样才能形成辞书百舸争流的可喜局面;要是不能有所居上,甚至倒退,倒是不正常了。我粗粗翻阅了一下,这部词典有超过先前出版的词典的地方,如副词“也”、名词“矛头”、“馒头”等词的释义,我觉得要比先前的词典好。但问题不少,特别是在词条的选取、字词的释义和词性标注上,有的还相当严重,属于硬伤。我衷心希望编写者头脑冷静,要看到并重视自己词典的问题与不足,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尽快对词典加以修订。目的只有一个,对读者负责,对孩子负责。我也希望我们的同仁,不要急于发表诸如《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是“辞书出版的里程碑”、“代表了辞书编写的发展方向”、“填补了空白”、“是对以往的辞书编写、汉语词汇研究的总结”……这样的意见,说话还是留有一些余地为好。
语言文字的规范,极为重要,需要积极提倡,甚至需要立法。而语言文字规范的实际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要靠高质量的字典、词典,而且最好有多种不同特色的、面向不同对象的字典、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先前称“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在1956年根据当时国务院的指示开始组织力量着手编写的,历时22年,于1978年出版。这部词典说是语言研究所编写的,实际上凝结了我国老一辈语言学家的心血,因为当时语言所的同仁编出样稿后,不只在语言所全所内,而且发向全国各高校和语言学界的诸位学者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代汉语词典》可以说是我国老一辈语言学家共同的研究成果。这部词典是为推广普通话、促进汉语规范化服务的,无论在字形、词形、注音、释义等方面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这部词典在无形中起了引导规范方向的作用。《现代汉语词典》正是以它的高质量享誉海内外。这为我国语言学界所公认。当然这部词典不能认为是十全十美的,在词条的选取上,在释义上,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与不足,还需精益求精。
最后,提出一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知该怎么解决的问题。说实在的,在《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以后出版的语文字典、词典,基本上没有离开这两部辞书的框架。《现代汉语词典》对许多词语的释义几乎已成为经典式的释义。而新编的辞书为了避免抄袭或侵权之嫌,不得不加以更改,结果造成某些词语释义上的倒退,甚至出现硬伤。这个问题今后该怎么处理,怎么解决?我没有想好。希望大家发表高见,更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目的是为了今后不断编写、出版各种类型的高质量的字典、词典。
规范工作和词典编撰
沈家煊
一、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要讲究一个度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很重要,又十分复杂,正因为重要和复杂,所以要特别慎重,要讲究一个度。不要以为规范工作的力度越大,工作就做得越好,成绩就越大,效果就越好。语言的规范统一和变异多样是辩证的统一,不能过分突出一面而忽略另一面,这本来是语言学家的基本常识,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强调一下。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提出要为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召开“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学术会议”,这都是非常必要的,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当时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认为语言是活的东西,对于语言不应该说“正确”或“错误”,只应说“有这种讲法”或“没有这种讲法”,但是这样的看法在当时是被当作资产阶级的观点来批判的。如果说在当时强调阶级分析的历史条件下,这样的批判还情有可原,那么今天还要把它作为错误的观点上纲上线、,就显得有点可笑了。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有利于促进国家的统一和人民的团结,但前提是把握好规范工作的力度,力度把握不好,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发达的国家对本国语言文字的规范力度不见得是最大的,相反,有许多对语言文字规范力度很大的国家倒处于不发达或发展中国家之列。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时代,理论和思想的创新必然引起语言的变化和创新,或者从语言和思维的“相对论”来说,语言的创新会促进理论和思想的创新,而语言的创新必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已有的规范。《毛选》有“宣传群众”的说法,有人认为不规范,动词“宣传”不能接对象宾语,但正是这种突破规范的说法大大促进了战争年代我党对宣传工作的重视。原先不能带对象宾语的动词变得可以带,这种现象在语言的演变中并不罕见。
对所谓“异形词”的规范特别要慎重,因为不仅仅是个词形问题,还跟意义密切相关,尤其要有一个限度。已经公布推荐使用的一批规范词形,研制的方法不十分科学,其中不少在学术界已引起争议。例如“定单”和“订单”现在要统一为“订单”,有人就提出“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差别(其实并不被法律界和商界普遍认同)。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定金”和“订金”的释义上作了法律上的区别(不见得合理),同时又特别指明不要把“订单”写作“定单”。这就让人迷惑不解了,难道只有收付“订金”才有单据,收付“定金”就没有单据?过犹不及,这是规范过了头,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也给别人制造麻烦。听说这批规范词形的研制者原打算不久要推出第二批第三批规范词形,现在取消这个打算了,这是明智之举。《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了突出规范,把一般词典里注明方言语词的(方)标志给取消了,有些改标(口),如“腌臜(ā·za)”,本是方言词,被当成了口语词,其实方言词和口语词不是同一样的东西。有些方言词被取消方言标志后成了普通话词,如“茅厕”不但成了普通话词,而且用它来注释其他词(“茅坑”注为“茅厕里的粪坑”),这是非常不妥的。是不是在词典里取消方言词或(方)标志就有利于推广普通话?不见得,我看恰恰相反,失去了方言和标准语的比较反而不利于普通话的推广,且不说方言词还是丰富标准语语汇的一个源泉。
二、词典的规范性和实用性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要有一个限度,讲词典的规范性也要有一个限度。最近由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和过度的宣传造势,我担心会出现一种不太正常的趋势,大家争编所谓最规范的词典,比拼谁的词典规范力度最大。不少人对国际上词典编撰的历史发展不太了解,我想略作介绍。从英语词典的编撰史看,如果说十九世纪大众的心理是将词典看作语言规范的神圣权威,那么到了二十世纪,词典编撰者自己就在编撰观念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用“实用性”取代了“纯正性”。法兰西学院编撰的词典在规范法语方面的力度大概是最大的,但是人们对它的评价却是毁誉参半。词典编撰的这种观念转变与语法书编写的观念转变是一致的,但要比后者晚一些。(见《哥伦比亚百科大词典》2001年第6版“词典”条)“纯语主义”(purism)或“纯语主义者”(purist)这样的名称在今天是多少带有贬义色彩的。(见DavidCrystal编《语言学和语音学词典》1997年第4版)你如果到因特网上去查一查,就会发现当今绝大多数词典都声称自己是描写性的而不是规定性的(descriptiveratherthanprescriptive)。煌煌巨著《牛津英语大词典》就自称是一部描写性词典,反映语词过去和现在的实际用法,而不是一部规定性词典,告诉语词的正确用法。《朗文当代英语词典》充分体现了“实用第一”的原则,它收录纯粹口头使用的词汇,其来源是根据录音转写的自然口语的材料,完全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口头使用的,不仅不见于一般的书面文字,也不见于电台电视的广播节目。这种口头词汇在“纯语主义者”看来也许是“不规范”的,但却是一部实用词典应该收录的,大家不妨去看一看这部词典收录的better一词的多种口头用法。这部词典还有一个特色是提供了可靠的词汇使用频率的信息。一个语词或一个义项是常用的还是罕见的,常用的程度如何,这也是词典使用者最关心的问题。反映当代语音实际使用情况的词典,一般在词项或义项的排列上总是依照当今使用频率的高低,而不是依照它们历史上出现的先后,这部词典自然也遵循这一规则,而且还用统计图表表明同义词或近义词的频率比较,例如在日常生活中let比permit更常用。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一方面在收词释义上说要反映当代的实际,从现在的语言事实出发,但是又按历史的发展脉络来排列义项,这样做也不能不说是它的一个特色,但总让人觉得有点不伦不类,好像是身穿旗袍又脚着运动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