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词典编撰者会有这种重大的观念转变呢?那还是因为事实证明规范性是相对的,而语言的变化和发展是绝对的,规范的制定总是落后于语言文字的实际使用情况,而且要强制性地让语言使用者这么说而不那么说、这么写而不那么写,事实上也做不到。你想要整齐划一,语言的实际不会整齐划一。词典的规范只能是指导性的,告诉使用者有这种说法写法,没有那种说法写法,或一般是这种说法写法,很少有那种说法写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声称要“严格”贯彻国家制定的规范标准,这类标准本身又有一些问题,实际结果无非是两个:要么做不到(回避问题或自相矛盾),要么违背事实削足适履。有人批评的“肖”、“荫”、“凹”、“胜”(shēng)等字的注音问题就是很典型的例子,晁继周先生已有很充分的说明。
《现代汉语词典》在注重实用性的同时讲究规范性,讲究的是指导性的规范,这正体现了吕叔湘先生、丁声树先生这样的词典编撰大师的远见卓识,也是这部词典长久为读者所喜爱的重要原因,这样才使得一部注重实用而讲究规范的词典成为国家制订和修订有关语言政策法规的重要依据。
要“讲究”规范而不是简单地“突出”规范;突出规范是很容易的,讲究指导性规范才是很难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用“规范”冠名,突出规范的强制性,其实是一部“规定性”词典,这种编撰观念不说它是落后的陈旧的,至少也不是先进的。强制性规范可以说是特色,但是特色不等于优点。我总觉得这样的编撰观念跟我国目前的教育制度有联系,无庸讳言,我们现在实行的应试教育是有弊病的,需要改革,而这种教育制度倒是很需要一部说一不二的强制性规范词典,“一分定终生”,前些年不是发生过家长为一道语文试题的答案凭借词典打官司的事吗?我国目前大众的心理是词典的规范力度越大越好,强制性规范词典最好,但是给大众和读者以正确的、符合发展趋势的引导,难道不是语言学家和词典编撰者应尽的责任吗?至于出于其他目的来炒作“规范”或默认这种炒作,就是有背商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了,倘若再想用行政手段来加以推介(恕我也用了个不太规范的词儿)或默许这种推介,那就真要引起我们高度的警惕了。
为什么必须质疑《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规范"二字?
厉兵
我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汉字与汉语拼音研究室研究员。我从一开始就赞成江蓝生委员的政协提案。
对这次论争,社会与媒体上流行几个很有迷惑力的看法,我在这里就这些观点谈谈自己的想法。
看法之一:“两本辞书总比一本辞书好啊。”
这次围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论争,不应仅仅着眼于一般的出版竞争问题。如果一定把问题放到这个层面上,那也是:我们要提倡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辞书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文化产品,不是流行服装,不是营养食品)。这里,并非《现代汉语词典》在维护自己在中型汉语言文字工具书市场上的“霸主地位”,“一山不容二虎”。如果真的能后来居上,编出一本高水准的辞书,无论是哪位主编,哪家出版社,都是对社会作出贡献。但王宁先生已经说了:那谈何容易!
看法之二:“编辞书,讲规范总比不讲规范好啊!”
就一般常识而言,这样说是不错的。倡导语言文字规范,本身是件好事;能够全面贯彻文改会、国家语委的规范,当然也是好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文改会及后来的国家语委颁布的语言文字方面的规范文件,与辞书编纂密切相关的,主要有六个。如果说到贯彻规范,其实,目前被公认的权威的工具书,如《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新华词典》《辞海》《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中国大百科全书》都作了积极的努力。即使这些工具书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它们都应被认为是规范的,是可以信赖的。就是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主编自诩《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我国第一部规范词典”是不顾事实、极不严肃的说法。
这里必须郑重说明一点的是:从实际的情况来说,文改会、国家语委的规范文件到底是不是完全正确的、无懈可击的,完全照搬文改会、国家语委的规范文件到底可行不可行?事实是:文改会和国家语委五十年代以来颁布的这些语言文字规范文件,总体上是好的,对社会规范语言文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规范观的偏颇、工作环节的缺失、学术上的失查、修订的严重滞后,几乎每个规范文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误和不足。另外,这些规范文件基本上都是以字表这样极为简单的形式面世的,并没有把汉字作为形音义的综合体明确地加以诠释,甚至不自觉地把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人为地割裂开来。
这个问题,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前,由于往往把学术问题当作政治问题,学术界基本上是噤若寒蝉、讳莫如深的。改革开放之后,学术界争鸣的气氛开始浓了,但学者们从维护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威望出发,在一般场合下,也不大愿意就这个问题展开来谈。
但是,对文改会和国家语委这些规范文件存在的许多问题,学术界是有共识的。就连“文革”后历届语委领导也都不否认这样的事实。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一位前副主任就说:国家语委以往颁布的规范文件,没有一个不存在遗憾的。
看法之三:一位地位很高的先生说:“一直希望有一部严格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编写的词典。”
这话听起来好像很感人,但它是有问题的。
话外之音,五十年代以来出版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新华词典》《辞海》《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中国大百科全书》都没有“严格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编写”,因此不是规范的。
严格(注意“严格”二字)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来编写语文工具书行得通行不通?
这里不准备泛泛谈论“规范”一词。“语言文字”所涵盖的内容太多,很多方面又十分复杂。所以,语言文字,有些方面可以有规范,有些方面不可能有规范(请注意,李行健就“开创性”地编写了《规范谚语词典》、《规范歇后语词典》);有些方面国家语委已经有了规范文件,有些方面目前并没有规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