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多种手段同时实施。在这中间,文艺的作用十分重要,不可或缺。对此,人们的认识在逐步深化,但也还有广阔的言说空间。本文试图从艺术理论与文艺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探讨文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与作为。
一、从中国古代艺术理论看文艺与和谐的内在联系
何谓“和谐”?“和”,据《辞源》,其首义为“和顺”、“谐和”,《周易》云:“保合大和,乃利贞”;《汉语大字典》关于“和”的释义有十余个,前二者一为“和谐”、“协调”,《广雅·释诂三》:“和,谐也”,二为“适中,恰到好处”,《广韵·戈韵》:“和,不坚不柔也”。至于“谐”,《辞源》释为“和合,协调”,《汉语大字典》释为“和谐,协调”,意思相同。《左传》襄公十一年:“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说文·言部》:“谐,洽也”。《玉篇·言部》:“谐,和也”。和与谐,都是指人本身及人与自然、社会那种特别协调、适中、恰到好处的状态。
从和谐的定义来看,它与艺术、与美有着天然的联系。或者说,它与艺术有一种同源关系。“和”的大量出现,最早见于中国古代艺术(音乐)理论中。在很多时候,这些著作谈“和”是在谈艺术,谈艺术必谈“和”。中国古典美学十分重视“和”对于美与艺术的重要意义,先秦美学一个鲜明的影响深远的观点就是“以和为美”。由此生发出两个基本观点,一是和谐是艺术与美的重要特征,二是艺术与美能促进人本身及社会的和谐。
1.和谐是艺术与美的重要特征。从春秋时期开始,中国古典美学就认为艺术的本质就是“和”。《国语》提出了“乐从和”的观点:“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国语·周语下》)。认为钟的声音要大小适度,小不至于听不见,大不至于为耳朵所受不了,这样才能达到和,给人以美的感受。荀子学派所作的《乐记》对“乐”的阐释也以“和”为核心概念:“乐者,天地之和也”,“大乐与天地同和”。庄子认为,乐与和也是有层次的,“与天和者,谓之天乐”,“与人和者,谓之人乐”。所谓“天和”,“人和”,即人与自然的统一、人与他人的和谐。中国古典美学对于同“乐”相连的“和”的认识,是从生理感官上的和,进到心理、精神上的和,然后再进到整个自然与社会的和,这种和,也就是美。“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古人认为,大自然及人类社会按其本性来说就是和谐的,而最高意义上的美就在这种和谐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古人说的和并不是单一、同一,而是多样性乃至对立面的和谐统一;不是静态的永恒,而是在有序运动中产生的和谐。“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同上)。从哲学上看,中国传统美学中“和”的观念基础,就是《周易》所阐明的对立面的和谐统一,即所谓“乾刚坤柔,比乐师忧”。这种“和而不同”的思想、动态生和的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对和谐理论的伟大贡献,它既来自于对自然的观察、对艺术规律的探索,又上升为对社会和谐的根本认识。它不但要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更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中国古人关于和谐是艺术与美的重要特征的观点并不是孤立的,它在古希腊美学那里找到了知音。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认为:“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的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赫拉克利特也认为:“自然是由联合对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谐,而不是联合同类的东西。艺术也是这样造成和谐的”;“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虽然关于对立、冲突在和谐中的作用的认识不一样,但柏拉图、亚理斯多德等也无一例外地强调和谐对于美的重要性。
以和为美的思想为中国古代的儒家美学定了一个基调,此后,儒家美学又沿着这一思路发展出了诸多概念,例如孔子的“中庸”为美,董仲舒的“天人合一”为美。这些概念的精神实质都是讲究人与自然及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适度。这些思想对中国古代的音乐、绘画、诗歌、书法等产生了深远影响,使中国古代艺术逐步形成了平和冲淡、自然从容、宁静悠远的东方艺术精神。人们一般都承认,虽然中国传统艺术中也有金刚怒目式的作品,但其主调是平和冲淡的。
2.艺术与美能促进人本身及社会的和谐。从以和为美的理念出发,中国古人对艺术的审美功能及社会功能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尚书·尧典》云:“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和谐的艺术能达到“神人以和”即人与自然及人与宇宙规律的高度和谐统一。这是一种合规律又合目的的状态。在中国古代美学中,美首先是以一种和谐状态进入人们意识之中的,在这种和谐状态中,主体感受到了他同外部世界(包括自然与社会两者)的统一,外部世界成了他对自我的肯定,从而产生出一种审美的愉悦。
艺术不但能产生审美的愉悦,带来身心的和谐,而且能改良人心道德,促进经济、社会乃至政治的和谐。春秋时乐官伶州鸠在论述“乐从和”的道理后说:“乐极和,礼极顺,内和而外顺,则民瞻其颜色而勿与争也,望其容貌而不生易慢焉”。这就是和的艺术在伦理教化中的作用。他进而指出:“于是乎气无滞阴,亦无散阳,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备而乐成,上下不罢,故曰乐正。……夫有平和之声,则有蕃殖之财。于是乎道之以德,咏之以中音,德音不愆,以合神人,神是以宁,民是以听”。和谐的艺术不但能带来风调雨顺、天地化育、物阜民丰,而且能带来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可见艺术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是多么大。古人还把音乐与政治联系起来,说明艺术与社会、与政治有一种对应关系:“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这段话另一种断句方式为:“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但根本意思是相通的。)当然这里主要是说明社会政治面貌决定了艺术的面貌,而不是相反。但无论如何,艺术的和谐与否,对社会政治的和谐是有着相当的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