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文化环境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构建和谐社会,文学艺术作用独特,大有可为。然则文艺可为者何?我认为,文艺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作为社会的一部分,文艺领域本身要和谐;二是要通过文艺来推进和谐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这就要求文艺界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从文艺政策、文化理念、文化生态、文艺创作、文化服务等多方面去努力,其中前三者就文化环境而言,后二者是就文化条件而言。
1.创造和谐的文艺政策环境。文艺领域和谐与否,文艺政策至关重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文艺工作的经验教训表明,过于严厉或过于放任的文艺政策均不利于文艺事业的健康发展。过于严厉,则气氛沉闷,百花凋零;过于放任,则可能导致思想混乱,主流不彰。当前的文艺政策,应该继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创造宽松、和谐、有序的文艺环境,形成一元主导、多样并存、百花齐放、全面繁荣的文艺格局。要继续尊重文艺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保障作家艺术家的创作自由和评论自由,鼓励艺术上的大胆探索与创新,形成人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良好氛围,使作家艺术家的创造活力得以充分释放,艺术才情得以尽情迸发。
2.倡导和谐的文化理念。文化理念及隐蔽其后的文化-心理结构,规范着一个人的行为,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整体面貌。当前倡导和谐理念十分重要。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特别强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化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有学者呼吁,“和谐”应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之一予以大力倡导。事实上,当前我国不论内政外交,都在高举“和”字旗,大打“和”字牌,和谐理念已逐渐深入人心。
“和”曾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但是,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和不平等现象广泛存在的情况下,所谓“和”特别是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和”是很难实现的。古代草根阶层就经常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质问,产生“彼可取而代也”的冲动。所以一部古代史,血雨腥风不断,离乱之时常有,所谓政通人和的太平盛世极少极少。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统治阶级的腐朽,使古代田园诗般的温情脉脉的宁静和谐生活更是一去不复返。民族要独立,人民要解放,成为时代最急迫的课题,民族战争、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成为回应这一课题的必由之路。1840年以后,百余年中回荡在中国大地上的主旋律并不是“和”,而是“斗”,这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也是有其正义性的。但是,建国以后,我们本应较早进入“和”的时代,却由于斗争哲学的滥用和激进主义的惯性,而产生了无休无止的政治运动,乃至陷入十年“文革”的泥淖,使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和谐安宁的气氛荡然无存。因此,虽然和谐是传统文化的一个古老概念,也是当代大多数中国人的共同追求,但其基础并不十分牢固。这就需要我们在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中大力倡导、弘扬和谐文化,培养民族中一种健康、理性的文化人格。这里有一个文化转型的问题,即从革命文化转型为和谐文化,从破坏型文化转型为建设型文化,从激进主义文化转型为理性主义文化。这一转型正在进行,但远未完成,需要继续努力。
3.涵养和谐的文化生态。当前我国的文化领域已出现了较深程度的分化现象,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本土文化与西方文化、传统文化与时尚文化,分化较为剧烈,各自形成了自己的文化群落,并且产生了一定的膈膜、壁垒乃至冲突。这也可以说是文化的博弈,这种博弈总的来说是有利于文化的健康发展的,但有时,我们看到的并不是理性的博弈,而是激烈的搏杀。例如,一些前卫艺术、先锋艺术总是试图挑战主流文化的底线,从而不能不引起主流文化的奋起反击。又如,一些精英知识分子不断指责大众的文化欣赏趣味低俗,并总想用自己的趣味与标准改造他们,而那些歌厅文化、电视娱乐文化、网络文化的发烧友们则对此并不认同。2005年关于湖南卫视“超级女声”节目的激烈争论就是一个典型的个案。当一些精英电视人痛心疾首地指责这档节目低俗乃至恶俗时,这却招致了网上一片反对声,并且阻挡不住超女“粉丝”队伍的迅速扩大,短信发送量的节节攀升。最后一场总决选的短信投票高达800多万条。其后,各种选秀节目更是如火如荼。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当然,主流文化的引导与警示对确保“超级女声”及类似选秀节目不沦为低俗节目是大有帮助的)。事实证明,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精英分子对于大众文化(如牛仔裤、流行音乐、网络语言)的指责很多时候都只能加深社会文化人群的对立,而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这表明,从宏观层面来看,我国的文化生态还有着不够健康和谐之处。
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应该努力涵养一种和谐、均衡、健康的文化生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中,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这就是说,首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地位,在思想文化领域不能搞绝对平均主义和等量齐观。这一点在我们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期的大国十分重要,否则社会思想可能会处于一种高度离散化、去中心化的状态,这是不利于凝聚国民共识、激发民族精神的。另一方面,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总框架下,只要不违反宪法和法律,各种声音都应有自己的表达机会,各种文化样式、文化形态都应该有自己的生存空间,可以博弈、竞争,但不能党同伐异,唯我独尊,更不能产生恨不得“灭此而朝食”的心态。须知,和谐本身就是多样性的统一,而不是绝对的同一。马克思在《评普鲁士的书报检查令》中热情呼吁对个性的尊重。恩格斯也指出,历史是由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所形成的合力推动前进的,在这个合力中,每一个因素都有自己的作用。文化也是如此,它也有若干个力的平行四边形,在主流文化的有力引导下,各种文化样式、文化形态的激荡与融合,自然会产生去伪存真、激浊扬清的效果,推动整体文化向着健康的方向前进。毛泽东是一贯强调百花齐放的,他并且说:“笔墨官司,有比无好”。在我们的文化百花园中,应该有鲜花也有绿草,有乔木也有刺槐,形成高低错落、长短不拘、各安其位、各展其长的景观,而不能过于整齐划一,这样才能形成生生不息的文化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