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文化服务实现社会和谐,当前还有一个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文化共享的问题。当前,我国除了经济上和社会上存在城市和农村的二元结构外,在文化上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吸纳了大部分文化投入,占有相当多的文化资源,拥有众多的文化设施,文化生活丰富到有些过剩;而农村的文化投入偏低,文化资源不足,文化设施简陋,文化生活贫乏而粗陋(脱衣舞一度蔓延于乡村即为一例)。在城市,参与并享受文化生活的也大部分是城市居民,而大多数农民工由于消费不起或缺乏时间,基本没有参与到文化生活中来,以至出现了集体看黄碟被警察吓得慌不择路淹死在粪坑里这样的悲剧。
这种文化上的二元结构和分配不公加剧了一部分人的不平等感,影响了社会和谐。如果广大农村成为文化版图上的不毛之地,广大农民不能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就很难实现真正的城乡和谐、社会和谐。因此,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坚持把文化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着力改善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基本文化权益。在这方面,国家已出台政策,将继续大力实施一系列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等。相信积数年之功,必有所成。
龚政文(作者系湖南省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