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正做到做正确的事,用正确的方式做成事,“有效执行群体”是前提。想做成事但没有能力,有能力但不想做成事或不用正确的方式做成事,这都不能说是“有效执行群体”的一分子。如果有了“有效执行群体”,但没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就不能发挥“有效执行群体”的作用。也就是说,一个单位要真正实现有效执行,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人的发展环境”和“人的素质”以及如何协调发展的问题。
一是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领导班子是关键,只有坚强的领导班子,才有号召力和影响力,才能产生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实施科学决策。领导班子政策水平、领导能力、思想作风、理论修养等众多要素,决定和影响着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的政治命运和前途,决定和影响着有效执行等先进管理理念的贯彻落实,决定和影响着全体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可以说决定着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生死存亡”。因此,必须下大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几年来,沧州地税局着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正确战略在地税基层的有效执行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以人为本,努力提高各级地税干部有效执行的能力和素质。要适应新的形势,大力加强学习型地税组织建设。一要坚持学以致用。要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需求,因人施教,按需施教。既要加强税收专业知识的学习,又要抓好与税收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财会、金融、审计等综合知识的学习,为税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二要改进学习方式。要实行长、中、短期培训相结合。要倡导快乐学习,把要学的知识融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做到寓教于乐,使学习成为快乐的源泉和大家的自觉行动。三要创新学习载体。要通过创新载体,吸引税务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不断增强这项活动的群众性和吸引力,如依托信息网络开展“网上税校”、在线学习,打造网上学习平台,组织专家讲座、高层论坛、理论研讨、学术报告活动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充分激发税务人员自觉学习的内动力和热情,促使每一名地税人员都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合格人才。
(三)构建协调、控制、高效的组织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如总设计师小平同志所说的那样,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同志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制度的真谛。如果没有制度的保障,权力如果不被制约,干部职工就会产生抵触或者腻烦心理,甚至会压制或者打击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适应地税发展的制度,必须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进行长期的、统一规划,尽可能地避免短期行为。制度很多,相互交差,让干部职工无所适从,要克服“政出多门”现象,建立规范的、统一的、操作性强的、有效的制度体系。2005年,沧州地税局在制度建设方面,作了统一规范,将原有的各项制度,重新进行梳理和整合,编印《沧州市地税局规章制度汇编》,形成了制度体系,并结合制度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发展中不断完善,使之更具可操作性。
二是实施有效的过程控制。加强过程控制,是确保有效执行的重要手段,是有效执行的保障。没有过程的控制,就没有执行的质量。不注意对过程进行控制可能出现两个问题:一是不便于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可能出现工作的偏差,并失去纠正的时间。控制的方法:一是如有可能,地税各级领导要主动参与某项工作的实施,随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及时听取汇报,收集情况,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
三是科学设计征、管、评、查业务流程,改进现行不尽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地税系统成立10年来,税收征管新模式已逐步确立,但是我们还应充分认识到我们现行的组织管理体系存在各环节缺乏有效的交流、制约,上下沟通渠道不够畅通,一些制度、规定不够完善、合理等问题。因此,我们应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减少管理层次,加大管理幅度,加强各环节的沟通,加快建立高效率、低成本的税收征管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使有效执行发挥最大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