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南昌大学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教学质量条件
一、教 授
(一)教学科研并重型 1.必备条件
(1)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主讲1门本科生课程且课堂教学32学时以上,年均320总学时以上。
(2)年均指导1名以上本科生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年均指导1名学生完成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计划或学科竞赛等项目获得创新学分(没有本科专业学科除外)。
(3)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2.选择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获得突出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4),或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人,或国家级规划教材的主编。
如不满足以上选择条件则需满足以下(1)至(7)中任意两项条件:
(1)获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或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
(2)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人,或获多媒体课件奖(国家级排名前4,省级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3)副主编以上教材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或主编教材获省级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或参编教材获省级优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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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一等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
(4)主持完成省级教改项目1项,或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工程等项目(国家级排名前4,或省级排名前2)1项。
(5)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1篇。 (6)指导学生获学科竞赛奖(国家级奖,或省级一等奖、区域级二等奖以上)。
(7)获教学竞赛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校级一等奖),或获校“十大教学标兵” 或者提名奖,或获授课质量优秀奖或者优秀提名奖4次以上,或获省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基础教学型
1.必备条件
(1)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主讲2门(次)本科生课程且课堂教学300学时以上,年均360总学时以上,主讲的课程授课质量合格且获授课质量优秀奖或优秀提名奖4次以上。
(2)每年指导本科生2名以上完成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每年指导本科生2名以上完成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计划或学科竞赛等项目获得创新学分。
2.选择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获得突出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或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人,或国家级规划教材的主编。
如不满足以上选择条件的,需满足以下(1)至(7)中任意四项条件:
(1)获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或省级一等奖排名前4、二等奖排名前2)。
(2)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人,或获多媒体课件奖(国家级排名前3,或省级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3)主编教材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副主编以上国家级规划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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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教材获省级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或副主编教材获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
(4)主持完成省级教改项目1项,或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工程等项目(国家级排名前3、省级排名前2)1项。
(5)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1篇。 (6)指导学生获学科竞赛奖(国家级奖,或省级一等奖、区域级二等奖以上)。
(7)获教学竞赛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校级一等奖),或获校“十大教学标兵” 或者提名奖,或获省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社会服务型
除了年均为200总学时、选择条件只需满足一项以外,其他教学条件与教学科研并重型相同。
二、研究员
任现职以来,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年均指导本科生2名以上完成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计划或学科竞赛等项目获得创新学分。
如不满足以上创新学分条件,则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主讲本科生课程1门,或主持完成省级教改项目1项,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1篇,或指导学生获学科竞赛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1次,或获省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副教授
(一)教学科研并重型
1.必备条件
(1)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主讲1门本科生课程,且课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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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总学时32以上,年均总学时在200以上。
(2)年均指导1名以上本科生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或年均指导1名以上本科生完成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计划或学科竞赛等项目获得创新学分(没有本科专业学科除外)。
2.选择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需满足以下(1)至(7)中任意一项条件:
(1)获教学成果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校级一等奖排名前2)。 (2)校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人,或校级多媒体课件一等奖(排名第1),或获省级多媒体课件奖。
(3)主编、参编教材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主编、参编教材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奖,或校级一等奖。
(4)完成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工程等项目1项(省级排名前3、校级排名第1),或完成省级教改项目1项(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校级教改项目1项。
(5)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1篇(排名前2)。 (6)指导学生获学科竞赛奖(国家级奖,或省级、区域级二等奖以上)。
(7)获教学竞赛奖(省级以上奖,或校级二等奖以上),或获授课质量优秀奖2次以上,或获学校“十大教学标兵”或者提名奖称号。
(二)基础教学型 1.必备条件
(1)任现职以来,每年至少主讲2门(次)本科生课程,且课堂教学260学时以上,年均320总学时以上,主讲的本科生课程授课质量合格以上且获授课质量优秀奖或优秀提名奖2次以上。
(2)每年指导本科生2名以上完成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每年指导本科生2名以上完成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计划或学科竞赛等项目获得创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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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需满足以下(1)至(7)中任意三项条件:
(1)获教学成果(省级二等奖以上、校级一等奖排名前2)。 (2)校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人,或获多媒体课件奖(校级一等奖排名第1、省级以上奖)。
(3)主编、参编教材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主编、参编教材获校级一等奖、省级以上优秀教材。
(4)完成省级教改项目1项(排名前2),或完成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工程等项目1项(省级排名前3、校级负责人),或主持完成校级教改项目1项。
(5)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1篇(排名前2)。 (6)指导学生获学科竞赛奖(国家级奖,或省级、区域级二等奖以上)。
(7)获教学竞赛奖(省级以上奖、校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学校“十大教学标兵”或者提名奖称号。 (三)社会服务型
除了年均为160总学时以外,其他教学条件与教学科研并重型相同。
四、副研究员
任现职以来,年均指导1名本科生完成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计划或学科竞赛等项目获得创新学分。
如不满足以上创新学分条件,则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主讲本科生课程1门,或完成省级教改项目1项(排名前2),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1篇(排名前2),或指导学生获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奖1次。
五、高级实验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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