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发表2篇SCI/EI论文,以及参与制订出版1项国家标准/规范或主持制订出版1项地方标准/规范。
3、自然科学其他类(仅限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学、工业设计及护理学):
(1)必要条件
主持省部级B2项目2项(工学必须有1项设计类技术合同项目)以及承担纵向项目总经费达30万元,或主持经费60万元以上的应用研究类项目1项。
(2)选择条件(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①发表5篇国内外本学科A、B类核心学术期刊学术论文(其中有2篇是本学科A类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
②发表3篇国内外本学科A、B类核心学术期刊学术论文(其中有1篇是本学科A类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以及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排名前4,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
③论文要求同②,以及获得1项省部级设计奖励一等奖; ④论文要求同②,以及获得2项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 ⑤论文要求同②,以及参与制订出版1项国家标准/规范或主持制订出版1项地方标准/规范。
(二)基础教学型
主持省部级B2项目1项,以及发表3篇CSCD论文或1篇SCI论文。
(三)社会服务型 (1)必要条件
① 发表2篇SCI/EI期刊论文,其中SCI论文1篇; ② 获授权4项发明专利,其中2项实施;或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8项,其中4项实施;
③主持完成单项到账经费100万元的重大企事业单位技术合同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累计到账经费在24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技术合同项目。
(2)选择条件(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① 推广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其中省部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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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作为主要完成人,所有权归属学校的各类知识产权(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转让单项30万元或5年转让累计80万元;
③主持研发的科研成果以学校名义进行产业化生产,产业化主体企业应为学校参控股企业,且连续三年年均产值500万以上;或以所有权评估入股100万以上(以最终工商局实际认可值为准)成立学校参控股企业且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研究员
1、理学、医学类 (1)必要条件
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其中1项国家自然基金面上以上项目;或主持经费260万元以上的国家级项目1项。
(2)选择条件(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①发表6篇SCI论文;
②发表4篇SCI论文,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其中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③发表4篇SCI论文,其中SCI二区论文2篇;
④发表3篇SCI论文,其中SCI一区论文1篇或其中1篇他引30次;
⑤发表4篇SCI论文,以及获得2项授权的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
2、工学
(1)必要条件
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其中1项国家自然基金面上以上项目;或主持经费260万元以上的国家级项目1项。
(2)选择条件(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①发表7篇SCI/EI论文; ②发表4篇SCI/EI论文,且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其中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③发表4篇SCI/EI论文,其中SCI二区论文2篇; ④发表3篇SCI/EI论文,其中SCI一区论文1篇或其中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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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引30次;
⑤发表4篇SCI/EI论文,以及获得2项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 ⑥发表4篇SCI/EI论文,以及参与制订出版1项国家标准/规范或主持制订出版1项地方标准/规范。
三、副教授
(一)教学科研并重型 1、理、医类学科 (1)必要条件
主持国家级项目(3年期以上)1项。 (2)选择条件(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①发表2篇SCI论文;
②发表1篇SCI论文,以及3篇CSCD论文;
③发表1篇SCI论文,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④发表1篇SCI二区论文;
⑤发表1篇SCI论文,他引15次;
⑥发表1篇SCI论文,以及获得1项授权的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
2、工科
(1)必要条件:
主持国家级项目(3年期以上)1项。 (2)选择条件(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①发表2篇SCI/EI论文,其中SCI论文1篇; ②发表1篇SCI/EI论文,以及3篇CSCD论文;
③发表1篇SCI/EI论文,且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④发表1篇SCI二区论文;
⑤发表1篇SCI/EI论文,他引15次; ⑥发表1篇SCI/EI论文,以及获得1项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 ⑦发表1篇SCI/EI论文,以及参与制订出版过1项地方标准/规范。
3、自然科学其他类(仅限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学、工业设计及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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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要条件
主持省部级B2项目1项和市厅级项目1项以及承担纵向项目总经费达10万元,或主持经费30万元以上的应用研究类项目1项。
(2)选择条件(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①发表3篇国内外本学科A、B类核心学术期刊学术论文(其中有1篇是本学科A类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
②发表1篇国内外本学科A、B类核心学术期刊学术论文,并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③发表1篇国内外本学科A、B类核心学术期刊学术论文,以及参与制定出版过1项地方标准/规范;
④发表1篇国内外本学科A、B类核心学术期刊学术论文,以及获得1项省部级设计奖励一等奖;
⑤发表1篇国内外本学科A、B类核心学术期刊学术论文,以及获得2项授权的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或发表2篇国内外本学科A、B类核心学术期刊学术论文,以及获得1项授权的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
(二)基础教学型
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发表1篇CSCD论文。 (三)社会服务型
(1)必要条件
①发表1篇SCI/EI论文;
②获2项授权的发明专利,其中1项实施;或获授权2项发明专利,其中1项实施;或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项,其中2项实施;
③主持完成单项到账经费在50万元的重大企事业单位技术合同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累计到账经费在15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技术合同项目。
(2)选择条件(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①推广科技成果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其中省部级奖励排名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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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作为主要完成人,所有权归属学校的各类知识产权(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转让单项15万元或5年转让累计40万元;
③主持研发的科研成果以学校名义进行产业化生产,产业化主体企业应为学校参控股企业,且连续三年年均产值250万以上;或以所有权评估入股50万以上(以最终工商局实际认可值为准)成立学校参控股企业且正常运营3年以上。
四、副研究员
1、理、医学类
(1)必要条件
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其中1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3年期以上);或主持经费60万元以上的国家级项目1项。
(2)选择条件(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①发表3篇SCI论文;
②发表1篇SCI论文,且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③发表2篇SCI论文,其中SCI二区论文1篇;或其中1篇他引20次;
④发表2篇SCI论文,以及获得1项授权的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
或发表1篇SCI论文,以及获得2项授权的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
2、工学
(1)必要条件:
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其中1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3年期以上);或主持经费60万元以上的国家级项目1项。
(2)选择条件(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①发表3篇SCI/EI论文,其中SCI论文1篇;
②发表1篇SCI/EI论文,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 ③发表2篇SCI/EI论文,其中SCI二区论文1篇,或其中1篇他引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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