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笔业务:借款减少200万元,实收资本(股本)增加了200万元,权益总额未变 总结:企业发生的任何经济业务所引起的资产与权益的变化无非是以下四种类型:(1)资产与权益同时增加;(2)资产与权益同时减少;(3)资产之间有增有减;(4)权益之间有增有减。
以上四项经济业务对会计基本等式的影响。
权益增加 4 权益减少
资产增加 1 3 2 资产减少 1:双方总额等额增加;2:双方总额等额减少;3:双方总额不变;4:双方总额不变 由以上分析得出,经济业务的发生不影响会计等式的成立。
思考题:为什么说会计恒等式永远成立?
11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
教学内容:
1、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2、会计核算的一般性原则。 3、会计处理基础 教学目标:
1、理解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2、理解会计核算的一般性原则。 3、熟悉和掌握收入费用的会计处理基础 教学重点和难点: 1、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2、真实性、相关性、谨慎性、可比性原则。 3、权责发生制 教学方法:
以讲授法为主,理论联系实际,间以课堂练习,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 课时安排:3课时。 导入新课:
上节课我们学习了会计的概念,大家知道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专门的方法,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为了保证这些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就必须对错综复杂的经济业务从空间上、时间上以及计量方法上作一些必要的、在会计上合乎推理的判断和规定,这些规定和判断就是会计核算的前提和条件,也就是我们本节课要给大家讲述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讲授新课: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一般认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货币计量四项。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又成为会计实体、会计个体,它是指会计人员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前提要求会计人员只能核算和监督所在主体的经济活动。这一前提的主要意义在于:一是将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与该主体所有者及职工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二是将该主体的经济活动与其他单位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从而界定了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信息的空间范围,同时说明某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仅与该会计主体的整体活动和成果相关。
例如,一项商品购销业务,甲方是买方,乙方是卖方。按照会计主体的要求,会计人员应站在本企业的立场上处理业务,即甲方的会计应作商品购进的账务处理,而乙方的会计应作商品销售的账务处理。
12
在这里应该注意的是: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并非是对等的概念,
法人可以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例如由自然人所创办的独资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类企业的财产和债务在法律上被视为业主或合伙人的财产和债务,但在会计核算上必须将其作为会计主体,以便将企业的经济活动与其所有者的经济活动以及其他实体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企业集团由若干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各个企业既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也是法律主体,但为了反映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还应编制该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企业集团是会计主体,但通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根据正常的经营方针和既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即在可预见的未来,该会计主体不会面临破产和清算。例如:企业固定资产计量应按购建时的历史成本入账,固定资产价值通过提取折旧的形式,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期转作费用等,都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人为地划分为若干个相等的时间间隔,以便确认某个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利润,确认某个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编制会计报表。这一基本前提的主要意义是:界定了会计信息的时间段落,为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贯彻落实权责发生制、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相关性原则、配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及谨慎性原则奠定了基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将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即会计年度与公历年度相同,从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为止。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四)货币计量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择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会计报表时必须换算为人民币。
以上会计核算的四项基本前提,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会计主体确立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确立了会计核算的时间长度,而货币计量为会计核算提供了必要的手段。没有会计主体,就没有持续经营,没有持续经营,就不会有会计分期;没有货币计量,就不会有现代会计。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如实地反映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弄虚作假
(二)相关性原则: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三)可比性原则: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13
它是指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要求各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四)一贯性原则:指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它主要指同一会计主体前后各期的会计政策应当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 (五)及时性原则: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也不得滞后
(六)明晰性原则: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七)权责发生制原则: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应收应付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一种账务处理方法。
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记账的基础,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
收入和已经发生或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发生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八)配比原则: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二是时间配比。
(九)历史成本原则:指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实际成本计量。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指凡支出的效益及于本会计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支出 → 作为当期费用 资本性支出: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支出 → 计入资产的价值
(十一)谨慎性原则: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根据该原则,在制度中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但不得提秘密准备 (十二)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十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指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会计处理基础
14
1、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 2、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它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不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收入和费用,也不有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3、两种会计处理基础下跨期收入费用的确定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4、举例:
资料: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 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 (2) 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 (3) 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 (4) 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 (5) 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
(6) 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7) 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
(8) 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要求: 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