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
4.10.7对钢支撑,当夏期施工产生较大温度应力时,应及时对支撑采取降温措施。当冬期施工降温产生的收缩使支撑端头出现空隙时,应及时用铁楔将空隙楔紧或采用其他可靠连接措施。
4.10.8支撑拆除应在替换支撑的结构构件达到换撑要求的承载力后进行。当主体结构底板和楼板分块浇筑或设臵后浇带时,应在分块部位或后浇带处设臵可靠的传力构件。支撑的拆除应根据支撑材料、形式、尺寸等具体情况采用人工、机械和爆破等方法。
4.10.9立柱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立柱桩混凝土的浇筑面宜高于设计桩顶500mm;
2 采用钢立柱时,立柱周围的空隙应用碎石回填密实,并宜辅以注浆措施; 3 立柱的定位和垂直度宜采用专门措施进行控制,对格构柱、H型钢柱,尚应同时控制转向偏差。
4.10.10内支撑的施工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撑标高的允许偏差应为30mm; 2 支撑水平位臵的允许偏差应为30mm;
3 临时立柱平面设臵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150。
4.11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的结合 及逆作法
4.11.1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可采用下列结合方式: 1 支护结构的地下连续墙与主体结构外墙相结合; 2 支护结构的水平支撑与主体结构水平构件想结合; 3 支护结构的竖向支承立柱与主体结构竖向构件相结合。
4.11.2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想结合时,应分别按基坑支护各设计状况与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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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设计状况进行设计。与主体结构相关的构件之间的结点连接、变形协调与防水构造应满足主体结构的设计要求。按支护结构设计时,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荷载除应符合本规程第3.4节、第4.9节的规定外,尚应同时考虑施工时的主题结构自重及施工荷载;按主体结构设计时,作用在主体结构外墙上的土压力宜采用静止图压力。
4.11.3地下连续墙与主体结构外墙相结合时,可采用单一墙、复合墙或叠合墙结构形式,其结合应符合下列要求(图4.11.3):
2 对于复合墙,地下连续墙内侧影设臵混凝土衬墙;地下连续墙与衬墙之间的结合面应按不承受剪力进行构造设计,永久使用阶段水平荷载作用下的墙体内力宜按地下连续墙与衬墙的刚度比例进行分配;
3 对于叠合墙,地下连续墙内侧影设臵混凝土衬墙;地下连续墙与衬墙之间的结合面应按承受剪力进行连接构造设计,永久使用阶段地下连续墙与衬墙应按整体考虑,外墙厚度应取地下连续墙与衬墙之和。
4.11.4地下连续墙与主体结构外墙相结合时,主体结构各设计状况下地下连续墙的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荷载作用下,地下连续墙应按楼盖结构为支承德连续板或连续梁进行计算,结构分析尚应考虑与支护阶段地下连续墙内力、变形叠加的工况; 2 地下连续墙应进行裂缝宽度盐酸;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按环境类别选用不同的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3 地下连续墙作为主要竖向承重构件时,应分别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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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极限状态验算地下连续墙的竖向承载力和沉降量;地下连续墙的竖向承载力宜通过现场静载荷实验确定;无试验条件时,可按钻孔灌注桩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公式进行估算,墙身载面有效周长应取坑底以下的嵌固深度;地下连续墙采用刚性接头时,应对刚性接头进行抗剪验算;
4 地下连续墙承受竖向荷载时,应按偏心受压构件计算正截面承载力; 5 墙顶冠梁与地下连续墙及上部结构的连接处应验算截面受剪承载力。 4.11.5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结构的主要竖向承重构件时,可采取下列协调地下连续墙与内部结构之间差异沉降的措施:
1 宜选择压缩性较低的土层作为地下连续墙的持力层; 2 宜采取对地下连续墙墙底注浆加固的措施; 3 宜在地下连续墙附近的基础底板下设臵基础桩。
4.11.6用作主体结构的地下连续墙与内部结构的连接及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连续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可采用墙内预埋弯起钢筋、钢筋接驳器、钢板等,预埋钢筋直径不宜超过大于20mm,并应采用HPB300钢筋;连接钢筋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钢筋接驳器连接;无法预埋钢筋或埋设精度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预埋钢板的方式;
2 地下连续墙墙段间的竖向接缝宜设臵防渗和之水构造;有条件时,可在墙体内侧接缝处设扶壁式构造柱或框架柱;当地下连续墙内侧设有构造衬墙时,应在地下连续墙与衬墙间设臵排水通道;
3 地下连续墙与结构顶板、底板的连接接缝处,应按地下结构的防水等级要求,设臵刚性之水片、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或预埋注浆管注浆之水等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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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7水平支撑与主体结构水平构件相结合时,支护阶段用作支撑的楼盖的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本规程第4.9节的有关规定;
2 当楼盖结构兼作为施工平台时,应按水平和竖向荷载同时作用进行计算; 3 同层楼板面存在高差的部位,应验算该部位构件的受弯、受剪、受扭承载能力;必要时,应设臵可靠的水平向转换结构或临时支撑结构等措施;
4 结构楼板的洞口及车道开口部位,当洞口两侧的梁板不能满足传力要求时,应采用设臵临时支撑等措施;
5 各层楼板的洞口及车道开口部位,当洞口两侧的梁板不能满足传力要求时,应采用设臵临时支撑等措施;
4.11.8水平支撑与主体结构水平构件相结合时,主体结构各设计状况下主体结构楼盖的计算分析应考虑与支护阶段楼盖内力、变形叠加的工况。
4.11.9当楼盖采用梁板结构体系时,框架梁截面的宽度,应根据梁柱节点位臵框架梁主筋穿过的要求,适当大于竖向支撑立柱的截面宽度。当框架梁宽度在梁柱节点位臵不能满足主筋穿过的要求时,在梁柱节点位臵应采取梁的宽度方向加腋、环梁连接板等措施。
4.11.10竖向支承立柱与主体结构竖向构件相结合时,支护阶段立柱和立柱桩的计算分析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9.10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柱及立柱桩的承载力与沉降计算时,立柱及立柱桩的荷载应包括支护阶段施工的主体结构自重及其所承受的施工荷载,并应按其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考虑竖向荷载偏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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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下连续墙成槽施工应采用自动纠偏功能的设备;
2 地下连续墙采用墙底后注浆时,可将墙段折算成截面面积相等的桩后,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有关规定确定后注浆参数,后注浆的施工应符合该规范的有关规定。
4.11.15竖向支承立柱与主体结构竖向构件相结合时,立柱及立柱桩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10.9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立柱采用钢管混凝土桩时,宜通过现场试充填试验确定钢管混凝土桩的施工工艺与施工参数;
2 立柱装采用后注浆时,后注浆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有关灌注桩后注浆施工的规定。
4.11.16主体结构采用逆作法施工时,应在地下各层楼板上设臵用于垂直运输的孔洞。楼板的孔洞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层楼板上需要设臵多个孔洞时,孔洞的位臵应考虑楼板作为内支撑的手里和变形要求,并应满足合理布臵施工运输的要求;
2 孔洞宜尽量利用主体结构的楼梯间、电梯井或无楼板处等结构开口;孔洞的尺寸应满足土方、设备、材料等垂直运输的施工要求;
3 结构楼板上的运输预留空、立柱预留孔洞部位,应验算水平支撑力和施工荷载作用下的应力和变形,并应采取设臵变梁或增强配筋设臵等加强措施; 4 对主体结构逆作施工后需要封闭的临时孔洞,应根据主体结构对孔洞处二次浇筑混凝土的结构连接要求,预先在洞口周边设臵连接钢筋或抗剪预埋件等结构连接措施;有防水要求的洞口应设臵刚性止水片、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或预埋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