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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增加农民收入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减少农业人口。减少农业人口的惟一出路就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使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成为农民工。农民工来自于农村,来自于农业生产的第一线,凭借自己的能力工作生活在城市,他们成为城乡交流的桥梁。也正是农民工在城乡之间穿梭来往,使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开始逐渐接近和交融,由此引起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改变,打破了“城市——工业,农村——农业”的格局,推动农村向工业化方向发展。不少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提高了自身素质,接触了现代文明,掌握了市场经济机制运作的规律,学到了专业技能,回到家乡,办起了属于自己的企业,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非农领域就业,使更多的农民转化为农民工,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这一切给农村带来了巨大影响,成为中国农村变化的一大动力,也是我国农民走向现代化的重要一步,使城乡之间的关系更加协调,使工农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
二、公有制企事业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企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用工制度更加灵活多样,一方面,单位冗员大量减少,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又出现了人员短缺的结构性矛盾,从而使用了大量的非正式职工,主要是农民工。这些人分布在各个行业,而且人数多。我们调查了浙江省的金华、台州、嘉兴、宁波、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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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丽水6个地区的75家单位,共有在职职工87435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44870人,占职工人数的51.32%,加入工会组织的有6955人,未加入工会的有37915人,占劳务用工的84.5%。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电业、邮电、银行、保险、医院、公交、自来水、建筑、新闻等单位,人数多的有上千人,少的也有近百人,这些单位招用农民工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第一种,用人单位与劳动力市场签订劳务协议,由劳动力市场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务人员,用人单位与劳动力市场进行结算,由劳动力市场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如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都采用这种用工形式;第二种,用人单位与社区劳动服务中心签订用人协议,由社区派出劳务用工,并由社区派专人进行管理,医院后勤服务人员大多是采用这种用工方式。第三种,由用人单位内部多种经营企业招聘劳务用工,并向本单位各个营业班组、科室等提供用工。第四种,协议用工。由于人事管理部们对一些热门事业单位的用人指标卡得很严,而这些单位的事业发展需要又急需要人才,这样就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专业技术人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用人单位一定的福利待遇。如医院的协议医生、护士、报社的协议记者等。这些企事业单位所谓的非正式职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的达十多年,短的也有一年以上,都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绝大部分都没有加入工会组织,也不享受单位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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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调查的情况看,近年来,浙江省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工会已经认识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贯彻落实《工会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组织他们加入工会及维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由于受用工制度和工会自身无法解决问题的影响,大多数单位还没有解决农民工加入工会问题,在维护这部分人员权益和他们应享有的权利上,他们只是处于“准会员”的待遇,大多数单位在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时,基本上能吸收他们参加,但在参加职代会履行民主权利以及享受经济待遇等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差别,与《工会法》的规定有一定的差距。 三、公有制企事业农民工未加入工会的主要原因
1.体制上的障碍和改革的不到位是制约农民工加入工会的主要原因。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用工完全是国家按指标进行分配的,企业没有自主权,而按国家指标进的职工被认为是正式职工,是终身制的。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今天,这些身份特殊的职工也仍是企业的特殊阶层,他们享有特殊的权益,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聘的职工在权力和利益上有着迥然不同的待遇。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了农民工在加入工会问题上的待遇的差异。体制上的障碍直接导致了对农民工入会问题上思想认识的不统一。许多单位没有把农民工视作单位职工的组成部分,认为吸收他们入会会增加经济负担;一些工会干部怕麻烦,认为农民工入会后难管理,还会涉及到福利待遇等问题难以解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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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着畏难情绪;部分职工也对农民工加入工会持反对意见,认为这些人加入工会会影响到自己的既得利益。
2.经济利益问题、福利待遇和民主权益等深层次原因,导致一些单位对农民工入会问题视而不见。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客观上存在着两个不同群体利益之间的互相碰撞。在经济上,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待遇天差地别,正式工从事的是重要岗位和相对轻松的工作,而且各项福利待遇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各项内容,而大量的合同工和临时工从事的是艰苦和繁重的劳动,除了工资,基本没有其他福利待遇;在民主权利上,农民工因为没有参加工会,不是单位的正式职工,不能当选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没有民主权利;在单位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利益等方面没有发言权。如果农民工加入工会,他们作为单位的职工,就要参加职代会,就要享受民主权利,就要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因此,一些单位行政和职工担心失去控制力,担心福利待遇受到影响。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个别单位的合同工、临时工的数量远远超过正式工,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正式职工在逐年减少。部分临时工虽然已加入工会组织,但在享受民主权利上与正式职工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推选职代会代表时,正式工和临时工比例不同,使得农民工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在政治上成为“二等公民”。
3.农民工自身认识上有偏差。农民工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其法制观念及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于自身应有的权益、工会组织的性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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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等知道不多或者全然不知,入会意识淡漠,入会愿望不强。另外,怕交每个月几块钱的会费。工会似乎没有发挥什么作用,更使他们对工会产生了怀疑,影响了其入会的积极性。有部分职工担心提这样那样的要求,怕丢了好不容易竞争到的饭碗,不敢提出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这种情况在一些工作了三至五年以上的职工中存在,而在工作时间相对较短的农民工中就更为普遍,也有不少职工不了解《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把加入工会组织当作一件很难的事而不愿主动提出。 四、加快推进公有制企事业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对策与建议 1.以加大宣传为着力点,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的良好氛围。 首先,通过大张旗鼓、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使各级党政干部认识到,吸纳农民工到工会是加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需要,也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同时,更是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把劳动监察、劳动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落实到基层,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地方经济的要求。其次,要让众多的劳动用工单位明白,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农民工入会,不是他们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问题。工会对农民工的维护是一种双向的维护。通过维护,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的更大发展。第三,要使农民工明白,工会是他们自己的组织,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