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转述国务院的事故调查报告。
目部定期督促进度计划的实施。项目监理部先后5次在月进度计划报审表上或工程协调会上要求严格按照“大干100天”策划方案施工,加大对责任单位的考核。
“大干100天”活动严格限定了7号冷却塔施工进度。
(三)筒壁工程施工方案管理情况。
施工单位项目部于2016年9月14日编制了《7号冷却塔筒壁施工方案》,经项目部工程部、质检部、安监部会签,报项目部总工程师于9月18日批准后,分别报送总承包单位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审查,9月20日上述各单位完成审查。
施工方案中计划工期为2016年9月27日至2017年1月18日,内容包括筒壁工程施工工艺技术、强制性条文、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辨识及环境辨识与控制等部分。施工单位项目部未按规定①将筒壁工程定义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方案在强制性条文部分列入了《双曲线冷却塔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573-2010)第6.3.15条“采用悬挂式脚手架施工筒壁,拆模时其上节混凝土强度应达到6MPa以上”,但并未制定拆模时保证上节混凝土强度不低于6MPa的针对性管理控制措施。
施工方案在危险源辨识及环境辨识与控制部分,对模板工程
①《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附件C:“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 C.0.1.5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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