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转述国务院的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5月,该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6月通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2015年1月,江西省能源局以《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赣能电力函〔2015〕21号)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2015年7月,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赣发改能源〔2015〕457号)核准该项目建设①。
(三)相关参建单位及工程组织实施情况。
1.工程建设方。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期发电厂②(以下简称丰城三期发电厂)为项目的法定建设单位,是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③(以下简称江西赣能股份公司)的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④(以下简称江西投资集团)。
江西投资集团成立了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江西投资集团、江西赣能股份公司、丰城二
①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该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②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期发电厂成立于2015年8月26日,营业场所为江西省丰城市石上村,负责人吴纪。
③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4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法定代表人姚迪明,注册资金9.7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等。其控股股东为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持有38%的股份;第二股东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3%的股份。江西赣能股份公司管理层中除总经济师由参股公司的人员担任外,其余人员均由江西投资集团的人员担任。
④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成立于1989年8月10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定代表人姚迪明,注册资金30.39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高新技术、社会事业及其他行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评估、咨询等。江西投资集团是由江西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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