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一个税案,思维模式不同结论不同 案情分析 在本案中,如何认定A公司用假海关票抵扣税款的性质?
有人认为应当认定为偷税,理由是A、B双方有购销协议,A公司的汽车配件是B公 司发来的,双方进行了实际交易,且A明知道B是小规模纳税人还向其索要发票, 将B给与的假票据进行抵扣,主观上属于恶意取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 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规定: “在货物交易中,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 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 骗取出口退税处理。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 缴税款,处以偷税、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