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营改增”背景下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研究(2)

2020-12-06 12:29

“营改增”背景下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研究

论“营改增”背景下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研究

一、 我国地税体系现状

从1994 年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国已建立了地方税体系,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起到了激励的作用。我们国家税收依据收入方划分三类: 中央、地方、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现在我国地方税主要有: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铁路,中国银行,保险公司支付的重点部分)、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农业税收入(以下简称农业特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国地方税分为:固定收入和共享税。税作为地方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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