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3)

2020-12-16 09:49

G1=教学计划规定课时数(或实际课时数)×S×C×T×R×N×L; 2.习题课、辅导课、训练课、讨论课工作量 G2=实际授课时数(或学院核准课时数)S×T×L; 3. 平时作业、测验、实验实训报告等评批工作量

G3=核准评批份数×1/30(作文批改工作量=核准评批份数×1/15); 4. 集中实践课教学工作量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的计划、准备、备课、组织、指导、答疑、答辩、安全纪律教育、成绩评定、总结和相关实践教学资料编写等。

(1)校内教学实训、校外教学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

G14=4×天数×S ×L; (2)指导课程设计

G24=课程设计周数×指导学生数×0.3×L;

每位教师指导课程设计学生数不能超过50人。不合格率≤10%,方可予以计算。

(3)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理工类:G34=6×指导学生数;其他类:G34=4×指导学生数; 包括准备(提供题目、开题)、指导(制定指导计划)、考核、答辩等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工作。一个教师同时指导不能超过10人,同时须题目无重复、不合格率≤10%,方可予以计算。

5.教研教改管理服务工作

(1)命题人按要求完成AB卷试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的编制并提供电子版计8课时,完成所命题课程试卷分析计2课时。

(2)期末监考每场次计1个标准学时,阅卷及统计成绩每20份计1个标准课时,完成所任课班级考试情况分析计1个标准课时。

(3)经核准在各种比赛中担任裁判、评委工作,每60分钟计1个标准课时计算(以比赛安排表为准)。

(4)经核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一个专业计60个标准课时;修订专业计划,按实际工作量大小,一个专业计5--10个标准课时。多人参加的其工作量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分配。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电视频道包装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