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同一位置,测量时间选择与测量值测量时间间隔较短时测量。
⑶ 如果测量期间被测声源不能够停止排放,则等待被测声源能够停止时,选择与测量值测量的同一位置,测量时段与测量值测量的时段相近时测量。
⑷ 当上述条件难以满足时,背景值测量可选择与测量值测量位置不同,但其声环境应与测量值测量位置声环境相似的“背景参考点”测量。
不过有技术人员认为“选择不受被测声源影响的环境声学条件相近似的背景参考点”这一说法,在实施过程中不可忽略人为的因素干扰。由于测量现场声环境情况的复杂性,不同的人选择的背景参考点可能不同,得到的背景值也不同,此时对测量值进行修正后,可能会得到不同的边界噪声。特别是当监测结果接近排放标准时,就会出现或超标或不超标相矛盾的结论,导致争议,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还有观点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背景噪声是无法得到的。实际监测工作中背景值与被测噪声并不是同时存在于测量点的噪声。由于某测点背景噪声是除被测声源所排放噪声以外的所有噪声总和,情况一般都比较复杂,多为非稳态噪声,有时声级起伏变化较大,而这种测量值与背景值的“非同时性”,常常可能会出现测量背景噪声所得声级值与被测噪声测量时所包含的背景噪声不一致(有时差别还较大),因此,对测量值进行背景值修正存在不合理性。特别是当测量值与背景值的差值较小时,可能会产生很大误差。
上述考虑的确是实际情况。实际现场监测时,几乎每一次的测量结果都不会一致,一般1级声级计测量误差为0.5dB,2级声级计测量误差为0.7 dB,说明噪声的测量误差实际上是较大的。国内外专家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对噪声测量值进行背景值修正时,直接采用理论公式进行计算误差很大。因此国内外各项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修正值(见本文表2)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合理估值,并以强制标准的形式硬性规定。只要监测人员通过严格培训并持证上岗,在监测工作中根据监测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测量点位、代表性的测量时段并运用正确的测量方法,最好在征得相关各方的一致认可后,基本上能够测得有代表性的背景值。
6.2 测量结果修正原理
从声学原理可知,在某一测点测得的测量值是各种噪声共同作用于该点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