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
编制说明
1 立项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我国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以及违反该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一部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文件。随着我国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日趋法制化、定量化、科学化,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贯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对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各项管理制度,迫切需要各级环境监测站在噪声监测工作中更规范、更科学,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国家环境保护局1986年颁布了第一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简称“原规范”,下同)。使各级环境监测站的噪声监测工作有章可循,为我国各地噪声监测工作的开展起了积极作用。“原规范”编制时,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噪声控制标准和测量方法为数不多。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声学环境质量和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产生的各种新的环境噪声问题,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噪声标准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如2008年10月正式颁布实施重新修订的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新增的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逐步形成了一套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标准体系。同时,国家环保总局还对各级环保部门在环境噪声监测和管理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采用“复函”等方式来统一各级环保部门和监测站对有关标准、规定的理解和运用。另外,重新修订的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