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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国有企业公司对外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XX公司对外接待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外接待管理水平,促进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恰当、节俭地开展好公司对外接待和公共关系工作,更好地塑造企业形象,促进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外接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根据接待对象不同单位、不同层次、不同需求,掌握接待工作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密细致的作风扎实做好工作。
第二章 接待分工
第三条 对外接待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归口管理,相关部室、分公司协助配合。
第四条 接待工作按来宾级别分成如下四类,并按类别区分接待标准及工作分工。
(一) 一类接待:主要来宾为省部级党政军领导和总部副总经理(含)以上的领导。该类接待由综合部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由公司主要领导陪同。
(二) 二类接待:主要来宾为总部部门(含香港机构)、同级各兄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政军机关正、副地厅级领导。该类接待由综合部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涉及工作或业务的活动内容,由相关部门(中心)根据综合部统筹安排负责接待并指定专人陪同,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相应活动。
(三) 三类接待:主要来宾为总部部室副总经理(不含)以下的工作人员,同级兄弟公司的部门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地方相关部门正、副县(处)级领导。该类接待由相关部门(中心)负责编制活动计划,经综合部审核后,由各部门(中心)指派专人接待,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相应活动。
(四) 四类接待:主要来宾为同级兄弟公司各专业项目经理或其他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相关部门人员。该类接待由工作对口部门(中心)提出接待计划经综合部审定后实施,相关部门陪同。
第三章 接待标准
第五条 按照附件《XX公司接待住宿及就餐酒店级别参照表》对照公司接待类别,将接待住宿及就餐酒店进行了相应分级,接待时按照主要来宾级别确定接待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