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总部财务经理、资金主管、子(分)公司财务经理、总帐会计、应收应付会计、管理会计及出纳。
2.岗位设臵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凡涉及收付、结算及登记的财务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操作和复核岗位相分离),以起到互相牵制、互相制约的作用。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轮岗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以利于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防范财务风险,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总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财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财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五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