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地租理论概述1. 1. 3 地租理论的发展古典经济学早期地租理论 (威廉· 配第、杜尔阁) 古典经济学地租理论 (亚当· 斯密 大卫· 李嘉图 詹姆斯· 安德森 杜能) 安德森认为地租来源于生产土 地产品的劳动,被马克思称为 “现代地租理论的真正创始 人。”
马歇尔 (A.Marshall,1842~1924) 在《经济学原理》(1890)一 书中认为,土地是一种特定 形式的资本;地租是土地这 个生产要素的报酬,其大小 由土地的边际生产力决定。
杜能对地租理论的主要贡献是 系统论证了土地位置与地租的 关系。
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地租理论 萨伊(1767-1832)采用效用 在克拉克(John Bates (萨伊 马尔萨斯) 价值论考察地租问题,认为地 Clark, 1847–1938))认 租是对使用土地的补偿。 为,土地与资本无本质差异, 地租为土地资本的利息,他 阿朗索 新古典经济学地租理论 用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来说 竞标地租理论 (马歇尔 克拉克) 明他的地租理论,认为地租 是土地本来的产品,地租的 马克思主义 确定要根据边际生产力原则。 现代西方经济学地租理论 地租理论 (萨缪尔森 雷利· 巴洛维)(第二版 P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