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焊接检验
①焊前检验:核定钢材质量证件;核定焊材的质量证件,并符合相应标准;核定焊工资格证件是否与所施焊产品相符;坡口形式、坡口尺寸、对口间隙是否与工艺相符;坡口内外清理干净、无油污、锈等,并检查有无裂纹、夹层等缺陷。
②焊接过程中检验:执行工艺情况,其中包括焊接电流电压、焊接速度、焊缝厚度等;施焊中的清根、清渣、打磨是否达到质量要求;层间温度在规定范围内;层间焊缝有无裂纹、夹层等缺陷。 下列情况禁止施焊
a. 手工焊风速大于10m/s
b. 相对湿度大于90%、下雨、下雪。
③焊后检验:焊口焊完后应进行清理,表面光洁,焊缝要美观,按焊接接头表面质量标准认真进行自检,并做好自检记录。详见6.2。 六. 作业的质量要求 6.1 质量目标:
6.1.1 循环水管道焊口无损检验一次合格率≥98.5%以上; 6.1.2 焊接接头表面质量优良率>95%; 6.1.3 气密性试验无渗漏;
6.1.4 焊接记录表、焊接记录图、验收资料记录准确、及时、签字齐全。 6.2 焊后检验 6.2.1 外观检验:
(1)焊工焊后对焊口进行认真的自检,发现咬边、未填满等外观缺陷及时修补合格,并对当日所焊焊口按规定填写焊接自检记录表,并上报工地质检员。
(2)工地质检员对焊工当日所焊焊口按比例进行抽检,重点检查焊缝外观工艺,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焊口通知焊工进行处理直至合格。检查完毕后及时填写分项工程焊接接头表面质量检验评定表,并上报项目部质保部。
(3)项目部焊接质检员根据工地上报的检验评定表按比例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焊口通知工地进行处理,直至合格。 6.2.2 无损检验:
焊口无损检验方法及比例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2004)及设计的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