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十大宪法案例(6)

2021-01-20 18:59

2013年7月15日9:00,唐慧案二审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唐慧胜诉。法院驳回上诉人提出的书面道歉申请。

唐慧败诉编辑

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受害者乐乐的母亲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一审败诉!法院认为,劳改所决定不违法!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再次惹争议!而唐娟希望7人都能判死刑,继续提出184万元的民事赔偿。

2006年10月,时年仅11岁的永州女孩乐乐(化名)失踪。11岁乐乐被朋友周军辉骗奸并被胁迫卖淫,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但荒唐的是,这起大案,居然是由作为受害人家属的母亲乔装打扮确定情报后,再请两名亲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儿。乐乐母亲唐慧救出女儿后,曾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但都不了了之,直到她以死相逼才立案。获救后,审判后又多次重审,2011年3月,第二次重审一审宣判周军辉及收容卖淫的休闲中心老板死刑,双方均提起上诉,2月21日,本案二审开庭。20日下午,记者拨通了乐乐母亲唐慧的电话,唐慧说,女儿如今已上高一了,成绩中等,改了名字寄居在亲戚家,庭审的事并没有告诉女儿,不想让女儿分心,能不提就不提。有网友评论道:“社会的腐败,人性的毁灭,上天的讽刺,拯救世界吧。”“法只能惩百姓有用。对官员用五年时间还不算大久,他们没给你弄五十年算不错了。”“如果说看到了想说什么,真的感到很无语和悲催,对这样一件事实清楚的案子,当审理就用了5年,怪不得现在大家对我们政府的公信力及办事效率感到失望。”“永州警方作此秋后算账之事,有关方面如有良知的话,必须严惩不贷!”昨日,“上访妈妈”唐慧状告湖南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在永州中院开庭。法院经过一上午的审理,于当天下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唐慧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的请求。

被告

当日上午的审理从9时30分持续到下午1时休庭。下午4时继续开庭审理。原告唐慧的代理律师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利平、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他们免费为唐慧代理此案。被告永州市劳教委法人、主任蒋建湘未到庭应诉。被告代理人称,永州前晚发生一起两人死亡交通事故,蒋建湘作为永州副市长、公安局长应市委、市政府指示,需到现场处置,特此递交请假条。被告的两名委托代理人分别是湖南21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志雄、永州市劳教委工作人员罗功军。据斯伟江律师说,下午开庭后,突然进来两名女法警坐在原告唐慧的身边,另外有五六名法警站在原告席后面。斯伟江说,他看到法警来到原告席,就感觉到唐慧会败诉了。出现这么多法警到原告席,估计法院怕等下宣判时,原告有失控行为。过了5分钟,审判长秦慧带领主审法官蒋跃兵、审判员入座,直接宣读了判决。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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