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金融子企业
(2)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以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适当调整后,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情况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 处置收益的确认方法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4、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 拥有被投资企业20%(含)以上至50%(含)表决权资本; (2) 在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3) 参与被投资企业政策制定过程; (4) 与被投资企业互相交换管理人员;
(5) 被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如技术等)依赖本公司。 (十五)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2、 资本化期间
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