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专业必看
五、 国际上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文件
1.《世界人权宣言》确定普遍接受的、关于人权的最低标准。
2.《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保护人们的“积极自由”,即公民要求国家、社会为他做些什么。
3.《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护人们的“消极自由”,即公民不希望国家、社会对他做些什么。
六、 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理论讨论
1.新闻出版自由应受到四方面的法律限制,即在诽谤、侵犯隐私权、侵犯知识产权、泄露国家机密四个方面。
2.新闻出版自由的主体,它的主体可以认为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新闻出版机构。
3.关于新闻业自由主义政策的三句话:
(1)观点的自由市场。
(2)自行调节的过程。
(3)传媒的社会责任——自律层面的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理念要求传媒自律,刚开始受到某些传媒大亨的抵制,后来因舆论的压力而屈服,使其成为职业意识。
“社会责任”的内涵:
第一、建立新闻业享受“自由”的同时必须担负“社会责任”的观念;
第二、言论自由、信息自由是基本人权,而新闻自由仅为传媒发行人的权利,所以,对这种新闻自由的过分保护,并非符合个人和社会利益;
第三、鼓励推行新闻自律,维护新闻的自由流通,以及意见表达的公正性;
第四、建立新闻评议机构,使受到新闻业伤害的个人,团体有申述的机会。
4.对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新理解——欧文费斯的《言论自由的反讽》。
新闻出版自由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强势的人有说话的权利,弱势的人说话的权利有了,但是别人听不到。欧文提出要让他们的声音被听到,需要行政权利出面协调,压制强势人群的声音,给弱势人群发言的机会,还要给他们分发“扩音器”,使他们的声音能让大家听到。
第七讲 新闻法
一、 区分“法制”与“法治”
“法制”主体是统治者,即通过法律进行统治。“法治”,即用法来治理政治,这是一种相对稳定的以法管理。制定新闻分的目的,是要实现就新闻领域的法治。
二、 世界上的两大法系——海洋法系、大陆法系
中国需要新闻法的原因:
1.在中国的体制下,所有的媒体都是党和政府直接领导的,传媒从业人员的自由权利,按照大陆法系的理念,应该由法律来保护。
2.传媒在中国的地位比较特殊,需要有一部新闻法来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权利,重申他们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