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各项表格
二〇一三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机械电气公司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生产系统统计报表制度。 本制度按照国家统计法法规精神,并结合山西焦煤机械电器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建立。
第二条 统计报表制度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报表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公司的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 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如实上报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 机械电气公司各级领导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报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