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各项表格
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的催报、汇总和报送工作。
(四)要求各分公司统计人员根据实际生产的情况,熟悉统计分类、指标含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等工作。
(五)统计人员有权要求行内有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查阅有关原始资料,询问有关情况,参加有关会议。各部门要配合统计人员,通力合作,支持统计人员的工作。
(六)开展统计分析预测。根据统计资料反映的规律和数量对比关系,运用现代化统计方法,对统计数据发展变化的前景进行预测,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有决策依据的统计资料。
(七)统计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统计报表,对违反统计法令、制度的错误行为有权进行抵制、揭发和检举。
(八)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如实反映情况,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各项统计数字。
(九)严守公司机密,妥善保管统计资料,凡经管的统计资料不得丢失,款经批准不得随意对外提供。
第三章 生产系统统计报表编制
第一条 生产系统统计报表的编制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做好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