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无故不得离开值班室,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值班室时必须另行安排本单位班子成员替班,否则,按脱岗论处,并对其罚款100元。严禁文书及其他相关人员(非工区管理人员)替班顶岗,否则罚款100元/次。
四、调度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为规范调度管理程序,严格调度值班制度,充分发挥调度室指挥中心的作用,及时准确指挥生产和传达矿领导的命令,确保安全生产及经济机制的有序运行和发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当天矿井生产情况及生产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对影响生产的关键环节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要及时向矿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2、在调度指挥过程中,要求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大胆行使调度职权,对调度室安排的工作不执行或不服从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落实不及时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因拒不执行调度值班人员的安排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5000元/次,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连带罚款200~500元/次。
3、值班人员要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以保证正常生产。
4、区队人员现场汇报情况必须由生产调度值班人员接听并作记录,区队人员汇报时间生产值班人员严禁外出,否则罚款100元。
5、调度值班人员要把汇报的内容记录清楚,根据内容的性质及时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