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组织机构主要部门的职责
为强化承包管理,在推广项目法施工的基础上,项目经理组下设六个职能
组门:分别是工程组、安全及文明施工组、质量技术组、财务预算组、材料设备组。其职能如下:
3.1.4.1、项目部:
主要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各技术方案的协调;负责工程技术问题的处
理;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3.1.4.2、工程组:
工程总计划、分阶段及月度计划的编制;按总计划与阶段计划组织协调施
工;负责处理和协调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不同阶段施工场地和临时堆放场地的协调与管理;负责大型机械及垂直运输设备的协调与调度;施工日记。
3.1.4.3、安全及文明施工组
安全生产管理;总平面管理;场容场貌文明施工管理;消防、保卫、环境
卫生管理;工地周边关系的协调;负责与环保、环卫、治安、市政等政府组门的协调与沟通;安全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