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学习资料一(11)

2021-01-28 20:23

垃圾的一种。大件垃圾的概念较难界定,有些大件垃圾不一定就属于其他垃圾,也可能是可回收物或者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同时, 塑料类、玻璃类…… 的表述与第(一)项可回收物的表述有重复,容易引起混淆,故对第(四)项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使其更加简洁。

第十二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由各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负责。

收集容器实行设置责任人制度。设置责任人根据所在区域城市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模式,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二)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宅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三)单位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产生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四)公共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场所主管部门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其他区域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由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负责。 设置责任人应当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应当符合住房和


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学习资料一(11).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私立妇产医院孕产团购服务调查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