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利用的管理;
(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
(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加强对危险废物(分类后的有害垃圾、终处理设施的污染物,如飞灰、渗滤液等)、餐饮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加强对危险废物、餐饮垃圾的回收、处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
(五)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包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内容的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建设规划纳入城市乡规划,通过规划布局、预留和控制相应的设施用地。
(六)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垃圾堆肥产品的推广使用。 说明:由于餐饮垃圾的回收和利用改为由城管部门统一管理,故删除第(三)项中关于餐饮垃圾的内容,同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除了对有害垃圾回收、处理进行监督管理以外,亦应当对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及其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废弃物,如飞灰、渗滤液等进行监督管理,故第(三)项增加此部分内容。
垃圾分类后可再生利用的资源与分拣、加工利用企业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