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详细实用,操作性很强,附流程图
存有效证件并登记车牌号,发放出入证,将其引领至指定区域(或会客室)。
3.1.2.6访客若有行李、包裹一律暂存门卫(厂家改造维修等应工作所需用工具等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带入厂区),所有访客不得摄影、录音。
3.1.2.7非工作时间,谢绝所有访客,特殊情况须提前经受访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所有访客必须在会客室接待,如确因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办公区域(非生产、实验室、技术中心区域)。
3.1.2.8访客若要求进入厂区外围参观的: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另参观实验室须经质保总监批准,参观车间须经QA、生产总监、总经理共同批准,并由专人陪同方可参观。
3.1.3受访部门及值班人员职责权限
3.1.3.1值班人员言行举止应礼貌大方,耐心回答访客问题,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3.1.3.2值班人员原则上应严格核查来访人员的身份,并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对暂存的证件、行李等,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丢失,并在客人离开时主动归还,若有损失,须值班人员按价赔偿,并处相应惩罚。
3.1.3.3对着装怪异、不填写或不如实填写《会客单》的一般性来访客人,值班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公司。对不听劝阻,擅自强行进入者,值班人员请示安环部领导。 3.1.3.4 受访者在会客室接待访客,不得私自带访客参观公司的任何部门、车间。 3.1.3.5来访人员在公司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如受访者未告知,责任由受访者承担,如受访者已告知,责任由来访人员承担。
3.2接待管理与部门职责
3.2.1接待管理实行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与业务部门对口接待相结合、各接待结点分工负责的办法。
3.2.2作为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负责接待标准及规范的制订与调整,客情汇总、以及根据对口接待部门的需要,调配与协调接待资源、组织重大接待方案会审等综合事务。 3.2.3对口接待部门负责对应客户客情上报、接待方案拟订,以及具体落实接待事务、客户接待情况小结等具体事务。
3.2.4各接待结点负责与对口接待部门确认接待事项,并按结点接待规范落实接待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