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条例(9) 2021-01-28 20:45 8.5.1 嘉奖可与口头警告相抵,小功可与书面警告相抵,大功可与小过相抵。8.5.2 大过不可与奖励相抵,通报表扬不得与处罚相抵。8.5.3 任何奖惩经报福建三钢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部审核,并报常务副总审批后,由行政部拟文在公司公告栏公告一周。 共9页: 上一页123456789下一页 奖罚条例(9).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载这篇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