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4S店,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甲方明确执行我国最新劳动法之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
第十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
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
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整,转正后的月工资为
元。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
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三条 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
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我
国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
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
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七条 乙方依法享受各种休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章制度规
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
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
方缴纳,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为扣缴。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
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
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