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 向转向药酒生产,而且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 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但以粮食白酒为酒 基的泡制酒,税率则为20%。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税负将 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20000×20%+5000×2×0.5=9 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25 000×20%+5000×2×0.5=10 000(万元) 合计应纳税款=9 000+10 000 =19 0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 =25000×20% +5000×2×0.5=10 000 (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9 000-10 000=9 000(万元)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2012(9)
2021-01-28 21:23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201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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